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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辞典所收条目按音序分类。 ①形同而音异的,分立条目。如:重‘chóng’与重‘zhòng’。 ②首字形同的,按次字音序划分先后。如:【塞翁失马】与【塞翁之马】。 ③首字音同,而形异的,按笔画多寡划分先后。如:‘敢’与‘感’。 ④首字是轻声的,放于同类词条最后。 2.本辞典采用中国大陆通行的汉字标准,一般古旧字体用简体替代。如:‘复’不作‘複’,‘闲’不作‘閒’。但个别字词遵循习惯而用繁体,如:【盂方水方】……“为人君者犹盂也,民犹水也,盂方水方,盂圜水圜。” 3.个别难读的生僻字或容易误读的字提供注音,注音标以调号。如:【鹯视狼顾】“鹯”念zhān;【杀衣缩食】“杀”念shài。 4.释义部分一般按如下顺序划分:先个别字词注音及释义→次条目释义→次条目出典→次条目范例→条目呼应注。部分条目先说典故,后引出其意。一词多义的,以①②③……划分。范例中遇本条目,用‘~’替代。不止一例的,例与例之间用竖线‘|’隔开。释义中年代与作者间用间隔号分开。如:【暗室不欺】据汉·刘向《列女传·卫灵夫人》载…… 5.每一条目外面均加有“【】”,以便查阅。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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