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的四重奏 摩丝
只一转眼,已经深夜了。一边想着明天的电影,一边想着这篇东西,暗暗想怎么着就上了老光安安的贼船呢。
安安说讲一讲你的日常生活吧,我在心里倒吸一口凉气。属于泡沫类的东西呀,在黎明就要消失,只适合在黑暗里静静地望着光明王子。
家里还有大半箱伊利牛奶,忽然心血来潮,要去自己做奶茶。昨天和女朋友在西餐厅吃饭时,喝着伯爵奶茶,我沉浸在伯爵奶茶那古古怪怪的香味里,不禁发出感慨,问她奶茶究竟是怎么样做的,她答我说大约便是茶加奶煮出来的吧,不然怎么叫奶茶。我才恍然大悟一般,自己对饮食一向是光饮食不做,而且对没有接触过的东西总怀有神秘感,仿佛它们高不可攀,也许说穿了不过如此。我走到厨房去煮水,洒了一大把从家里带来的婺源绿茶进锅里与水同煮,看茶叶盒上的冲泡说明,心里暗笑,茶叶若有知,一定会被我气死,我既没有合宜的陶土茶具,也没有品茶知识,不过是为了要喝一杯俗气的奶茶。水沸后我开始往里面加牛奶,才加了半盒,发现锅里的液体已经全白了,吓得马上住了手,预感奶茶实验将以失败告终。再煮沸时,便熄了火,想来想去,又去抓了把茶叶丢进去,拿勺子胡乱搅两下,看它们好象有点变黄了,就此草草了事。倒了杯摩丝牌奶茶出来,味道简直,唉。于是终于放了音乐开始写字。
以上一事,完全可以说明我的做事风格。心血来潮,五分钟热度,叶公好龙,喜新厌旧,虎头蛇尾,乱七八糟,从小就和这些评语相依为命。小时有一阵子对油画感兴趣,开始攒各式名画的图样及介绍,虽然自己并没有绘画这方面的天才,但是兴趣浓时简直如痴如狂。当时正好碰上中央电视台放罗浮宫的介绍,我常常先和爸妈姑姑们以及弟弟吵上一阵子,抢到台后,一边流着口水看,一边还拿出自己的笔记左记右记,印象最深的一幅是一个小孩子握着一盏灯,他的身旁小小的一圈被灯光照亮,其它的地方漆黑如墨,小孩子的神情平静安宁,家中的名画台历上有这幅,小小的一张,不甚清楚,我常常翻到那一页对牢那盏灯发呆。那时对诸位名画家都倒背如流,如数家珍。刚进大学时,还买过几本伦勃朗米开朗琪罗们的画册,然而最后仍然逃不过不知所终的结局。
同类的事情简直举不胜举,比如养蚕宝宝,蚕宝宝们均逃不脱早夭的命运;集邮集了几天集邮册都归了我弟;拾没有见过的糖纸一直捡到垃圾箱里去,集了几百张的糖纸分好类夹在书中,突然不喜欢玩了,便丢了个精光。我妈常常骂我不负责任,我就撅了嘴逃开,好象小小的年纪就很怕背负什么。
当然也有爱上后就不曾丢开的东西。比如音乐,自小到大一直陪伴身边,形影不离。从听台湾民谣起家,到夜里要听摇滚催眠,再到喜多郎和梅得温(肖邦等人对我来说太高深),音乐是我可以呼吸的皮肤。一直喜欢那种略带沙哑嗓子唱摇滚的歌手,另类就更合胃口,THE
CRANBERRIES、P.J.HARVEY、GARBAGE、GUN AND
ROSE等太多了,数不胜数。有时候就势往床上一滚,眯着眼睛望着青蓝的日光灯,灵魂好象常常跟着他们跑到很远的地方去,如果有灵魂的话。在那里,在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自己是狂野的,没有拘束的,是象灰尘一般的舍却了苦难的肉体的摸不着看不见的原形。去年写了“纯白”,纯白就有化成神经束这样的梦想,但是写得很简单,好多情节只在我脑子里,前因后果也都没有交代得太清楚。
书,曾经是被我丢弃的宝贝,后来又被拾了回来。小时一直被家里人盯得很紧,闲书一向是被禁止的,可是躲躲藏藏地也看了不少。家里不乏的是古典诗词和文学名著们。幼小的年纪没有人指点,完全被风花雪月侵蚀,李白杜甫被抛到一边,一头扎进“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倖名”,再不然就是“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那时候写的东西现在看来都很幼稚,不值一提。当然现在也还比较幼稚,只是幼稚点不同了而已。
小学五年级,读到人生中第一本打动我的书,安娜·德尔贝的“一个女人”,卡米尔·克洛岱尔悲剧的人生传记。只看了个开头,那个双手沾满粘土,倔强、傲慢和野性的法国女孩已经占据了我整个心灵,我被她的气势整个压倒。那本书是我姑借来的,后来念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在新华书店看到有这本书卖,我渴望地盯了它很久,口袋中却仅有坐车回家的钱。后来再去,它就不见了,我和它失之交臂,从此不曾再看到过这本书。前两天在互联网上搜索这本书,看到大部分网址都说此书已不复出版,偶尔有两个卖书的网址有,然而远隔重洋,不知如何将它买来,无限惆怅。
兴致来的时候,我看小说会整日整夜,没完没了,好象中了毒一般。各种类型的小说,有味的没味的搅在一起,活象一大杯牛奶,不停地掺了盐,掺了酒,掺了油,再掺点红茶,掺点泡沫,掺点芝士,掺点卖片,又掺点咖啡,总之得到的只管掺将进去,拿个大吸管随便和和,就一大口一大口地丢到食道,滚进胃去。也因此难免消化不良,浮于表面,不够深入。
看书的时候多半是躺在床上捂着被子,那么塌着,把枕头压在身下,很喜欢将棉被在自己身上卷成一个细长筒,好象有安全感些,是莫名其妙并且没有来由的习惯。
自己是个不大爱思考的懒人,女人一思考上帝要发笑么。经常也不求甚解,凭感觉做事,喜欢的时候就热烈地喜欢,一旦事过境迁就逃得远远的,只留下供怀念的情节。
要说认真一点的话,恐怕是到了网易诗版之后。当时一下子被以YV和尚安明明瞎子为首的诸位吸引,爱慕有加,于是也厚着脸皮开始贴自己的东东。而小说,为什么会写这样的小说,我也回答不上来,它好象是自然来到的东西。我的文字都是这样来的,只是一种行动,而行动的结果是什么,常常要很久之后才知道。因此宝宝说要自评,我就怕得要死,不是不肯,而是不敢检视自己的内心。“一场无关的雨”也好,“月光”也好,人物形象都不是很饱满,尤其是诸位男主角,它们应该是没有什么技巧的东西,只是生活中的分叉,非情节上的,而是指心境上的,好几次在那样的边缘,也许不曾达到,也许已经错过,而将来,还一定要继续下去,不休不止。艾略特说,一切始终是现在,言语承担过多,在重负下开裂,有时全被折断,在绷紧时松脱,滑动,消逝......
电脑光驱里的CD周而复始地不知已经唱过几轮了,天色开始发白,神秘花园却仍然唱着夜曲,孤独的日子,你在路上睡着,黑夜开始凝视你。
摩丝
2001-2-25 凌晨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