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能如此吃法?——读《写食主义》 孤云
读沈宏非的随笔是在《南方周末》上的新生活专栏。买了两年《周末》,一直担心的问题是:下一期他还能吃啥。可惜,到现在为止,他不仅还有得写,而且不断把大快朵颐的嘴脸暴露给广大读者。他的文章比较象鸦片,不看还会想着,记得有一期没闻到食色之香,急得打了两通长途质问《南方周末》编辑部,大有气急败坏的倾向。
我还没见过有人把吃写得如此“后现代”的,包括梁实秋《雅舍小品》里面的相关文章。那是文人的吃相,而沈的吃相,在大俗之中还要引经据典,告诉你如此吃法本是人类之天性。瞧他吃肉的样子:
“当上山已成往事,落草已付笑谈,好在还有大块吃肉的禁忌,令人可偶尝破戒之快,一逞轻狂。好肉不宜独食,最好将一位正处于减肥疗程之关键时期的玉女携上上楼外楼,箸肉齐眉,继而做入口状,待她花容失色,肝肠寸断之际,尤自豪迈地大喝一声:‘啊呀,今番罢了!’便一口吞了。”(《大块吃肉》)
此种语句,随处可见。可恨的是他无所不吃,无所不谈,从鸡蛋甜饼到鱼蟹狗驴,从牙齿吃到肚子,从天南吃到地北。据他说写食文字,其实是“因为在吃过之后,精神上尚有一种不满足”。而“写食主义旨在调动一切可供动用的文字资源来唤醒这种记忆,回忆一旦触发,味觉的盛宴即在每个人的心中按不同的方式上菜,同时也是文字的退席之时。”(《写给食物的情书》)我注重的是他在文字里面对文化的沉淀和认同,不过,任何拔高了的文字评论在他的作品面前也会顿然失色。吃就是吃,即使写吃的,无非读完之后会心一笑便罢了,其他的,都属于“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的范畴。
说实话,瞧他那嘴脸,俺也挺烦的,留着一小撮资本主义的小胡子,拿着一根不知道哪里走私来的雪茄,浓眉大眼地盯着你,仿佛连带也要将你吃进去。此种高高在上,大腹便便的样子,让俺明白了他在饭局上是怎么暴殄天物的。我甚至可以想象他在饱餐之后,泡上一壶浓浓的“雨前”的时候,那种甜蜜的样子肯定有一千多人想砍了他!
虽然读尽他的写食作品,我还是眼巴巴地等着他的集子出版,然后花了15大元买了回来。夜深人静,懒得下楼煮点泡面的时候,便拿起这本书,权当放在床头的消夜。
(《写食主义》,沈宏非著,四川文艺出版社2001年)
(20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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