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的背面 水色妖娆
我非常年轻,我还没有开始衰老,但是我发现自己却已经开始在回忆,这真是要命。
在旁人眼里看来,我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姑娘,用俄语的方式说,象一株美丽的小白杨。我有着如白衣奕奕天使般纯洁甜美的笑容,有着如蓝色夏季海洋深处蓬勃生长的繁茂的水草一般浓密的长发,有着如水一般透明澄净的栖息的嗓音,有着如飞鸟掠过湖面后的丝绒般光滑闪亮的透明肌肤。
这些纯洁甜美的笑容使我某些时候看起来象孩童般天真无邪,明亮的眼神象流水沙河里最纯净的水晶。这些繁茂浓密的长发使我某些时候看起来象孤岛上靡靡吟唱的水妖,披散着卷曲的黑色的如瀑布般飞泻的长发,在寂寞的荒岛上抱着扰人心神的竖琴,每一个经过的船只都会在这里沉没,发在风里四处飞扬。而这些水般澄净的嗓音使我某些时候看起来更象一个狡猾的小骗子,在光线最明亮人群最密集的街道、广场、商店、地铁等许多地方四处行骗。我伸着脏兮兮的小手,用最纯洁无辜的眼神看着衣着光鲜男人们和女人们,让他们表现善良和同情。待到他们施与一些钱币或着食物下来,我会转身马上跑掉,跑到这个城市最肮脏最臭的湖边,把这些钱财或者食物通通仍进漆黑的水里,然后看着这些钱币或者食物打这水漂,渐渐下沉。我在
岸上沉默的微笑。
但是,在绝大部分的时间里,我无法遏止的陷入对往事喋喋不休的回忆当中,这使我看起来象一个上了年纪的行动迟缓的老女人,独自一人坐在光线昏暗的巨大的没有任何家具的房间里,手里仅捧着一杯奇怪的漂浮着茶叶尸体的水,在暮色苍茫里陷入对以往经历的人物和事件的回忆当中。我有些怀疑我的记忆是不是出现了问题,如果不是我的记忆被某些青灰色的砖石所碰撞,那便是我的身体在某些方面被弱化。这使我想起某种褐色的海洋远古生物,在我们的方言里,被称之为鲎。鲎看上去有着非常坚硬的外壳,须臾截生的脚
,褐色土壤般温暖的皮肤。它的躯体非常的柔软,包裹在坚硬外壳下面的是结构复杂的内脏,蓝色的血液在孱孱的肉体里流动,看上去象透明的机器。虽然鲎是有着上千亿年生命的古老物种,但是它依然还是上千亿年前的头脑,丝毫没有被时间改变。
在夏季的某一个黄昏。不知道你注意了没有,我特别喜欢用夏季,黄昏或者暮色等类似的字眼。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文本中会经常的出现类似的单词,有如一根会指挥的魔棒,命令我写下这些词组。我似乎对这一类的单词特别的着迷。这使我的叙述变的重复而且乏味,你往往会迷失在我这些反反复复无休无止的唠叨
当中。所以,我必须把自己的语言从这一个境地当中解救出来。那么好了,就不要再纠缠于这个话题当中,让我们接下去来听这个故事吧。
某一个夏季的黄昏,在这个老女人的寓居的那个古怪的房间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那是个夕阳很好的黄昏,人们经常用阳光在脸上舞蹈这样的修饰来形容。在这个时刻,老女人会象通常一样。一般说来,她会手捧一只古怪的杯子,这只杯子有时候是用木头雕成船型,有时候是用铁皮打成桶状,有时候是用丝绒包裹着,或许上面还会有绣花。这时候她往往坐在这个巨大空洞的房间的唯一一个窗口边向外眺望。
她看见一个年轻的男人背着一个巨大的三脚架以及一只看上去非常沉重的摄影包,向正对着她的方向走过来。他穿着一件非常宽大的黑色或者是黑灰色的风衣,手里拎着三脚架,低低的垂在腿边,肩上的摄影包拖着长长的带子,荡在腰际沉沉的。他看上去非常高,而且很瘦。因为是背着光,所以始终看不清楚他的样子。只能看见他头上的头发被风吹起来,细细密密的逆着光线,看上去非常的落寞。
我看见他向着我的方向走过来,然后隐没在楼下的阴暗的通道里。虽然我的思维很迟钝,但是不可思议的是我有着非常敏锐的听觉。除了喋喋不休的唠叨之外,我又多了一个癖好,那就是无时无刻都竖着耳朵,
听周围有什么声音。这使我从某个侧面看上去象一只老鼠,更进一步具体的说象一只会思维但是行动非常迟缓的老鼠。在这个男人走上第一级台阶开始,我就开始竖着耳朵听。我有着非常强烈的好奇心,我想知道这个年轻的但是面目模糊的男人会停留在哪一个楼面上。我听到有力的节奏的缓慢的脚步声,但是听上去并不沉重。一级,两级,三级,四级,脚步声渐渐的越来越清晰,慢慢逼近。在我猜测这个男人会在哪里停留时,忽然发现脚步声在我门外嘎然而止。
然后,我听到一串有力的但很有礼貌的敲门声。瞬间,所有敏锐的触觉全都象会奔跑的椅子,撒开四条
腿,飞奔而去。敲门声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持续的响起来“笃——笃——笃——”缓慢但是有力。这个敲门声催促我不得不从那把竹藤椅上站起来。那扇铁制的门隐没在灰暗里,但是我知道门上有一只窥视镜,人们通常把它叫做猫眼,人从里面能看到外面,但是从外面看不到里面。猫眼的高度刚好和我的眼睛水平,于是我走过去,趴在猫眼上向外望去。我看见一张非常奇怪的变形的脸孔,眼睛、鼻子、嘴巴都很大,但是脸庞很小。还是面目模糊,暮色已经无处不在的充斥了所有的空间,从天空到陆地到海洋到每一个低沉的呼吸。尽管我在猫眼里窥探或者说是审视,但是我没有理由不让他进来。于是我打开灰暗厚重的铁门,“吱”的一声门开了。
男人走进来,低手放下三脚架,然后一把抱住我,附在我耳边轻声说:“绛,我终于找到你了。”他似乎要把我揉碎到他的身体里。我觉的很奇怪,因为我不知道我叫绛。从来没有人这么叫过我。从我出生在这个房间里开始,就没有人叫过我绛。他紧紧的拥抱我,然后捧起我的脸,用热切的目光凝视我的脸。他说:你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有变。我想如果不是我的记忆出现了偏差,就是这个男人的记忆有些问题。但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我不是绛,所以推理得出的结论是这个男人认错人了。于是,我平静的声音对这个男人说:你认错人了,
我不是绛。男人用急切的语调说:绛,请原谅我,你不要再从我的身边逃开,你不要再逃避我。我看见男人脸上沉痛的表情和充满期望和渴盼的眼神,我听见男人低沉缓慢的声音,我听到男人有力的心跳,象他上楼时的有节奏的脚步声。我开始觉的于心不忍。戳破一个气球很容易,但是在气球啪的一声炸裂之后,将是一地的碎屑。我微微有些焦虑的任凭他把我抱在他怀里。
他似乎对这个房间有着与生具来的熟悉感。他快步走向房间纵深处走去,很熟练在某处找到停放行李的
位置,他把三脚架立在墙边,把摄影包搁在上面。这个奇怪的组合使墙看上去象一个睿容的智者。“如果墙遇到另一堵墙,那会是什么?”我远离那个男人,眺望他的动作喃喃自语。我又发现我不自觉的染上了另一个恶习,那就是自言自语。就在我看见这个奇怪的男人的那一个时刻开始,而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向。“墙是不会遇到另一堵墙的,”男人显然听到了我的自言自语,“绛,你不是墙,我也不是墙,所以不会有角落。”男人向我走过来,亲昵的揽住我的腰,把我带到唯一一个窗口有光线的地方。
这一切显然非常的不合常理,如果一开始男人是敲错了房间,认错了人,那么到现在他应该会意识到这一点。但事实的情况是他显然认为这一切很正常。按照这个推理,如果男人记忆是正常的,那么就是我的记忆出现了偏差。我开始怀疑时间这个愚笨的老人已经不能胜任他的工作。“让我好好看看你,”男人捧着我的脸说,“我要把这四年的时光都找回来。”我却奇怪的把四年听成了思念。
在暮色的光线里,我终于能看清他的脸孔。他的五官长的不是非常出众,但是很有特点。他的脸很清澈,在耳根的地方有一粒微小的不易觉察的黑痣,颜色很淡,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我丝毫不怀疑我的记忆力,如果我见我这个男人,我会记住他的样子。但现在我翻遍我记忆的所有角落,却丝毫找不到关于这个男人的蛛丝马迹。我茫然的盯着他的脸,心神有些缥缈,眼角余光里我看见他身后那扇灰暗的铁门竟然微微有些发亮。
男人显然看到了我的表情,他焦虑万分的抱着我说:“绛,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你仔细想想,我是周啊,我是你的爱人。”我徒然的盯着他的眼睛,在记忆的迷宫里打着探灯潜行。男人显然没有想到事情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于是他放开我,走向那个灰暗角落里巨大的行李箱。很快,他拿了一叠照片过来。“绛,你看,这都是你。”他把照片递给我。
我想这些照片都是他为那个叫绛的女人拍的。我接过照片,照片很厚,很重。我一张张翻看着,有一张是穿着鲜艳的红风衣,在海边盈盈浅笑。有一张是穿着一袭黑衣,背景模糊不清。有一张是脸的黑白特写,我惊奇的发现照片上这个叫绛的女人有着和我一模一样的脸。如白衣奕奕的天使般纯洁甜美的笑容,如夏季深蓝色海洋深处蓬勃生长的繁茂的水草一般浓密的长发,如水一般透明澄净的栖息的嗓音,如飞鸟掠过水面后的丝绒般光滑闪亮的透明肌肤。和我在文章开头描述的完全相同。男人急切的说:“绛,想起来了吗?”事情到这一个地步,我能肯定的是我有一个双胞胎的姐姐,
而那个男人把我的姐姐当成了我。但是这个男人似乎并不是这样想,他脸上的表情告诉我他认为我得了失忆症。
但接下来他讲述了一个细节,使我开始怀疑自己的推断。他说:你离开我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是一九九九年的二月十四日,那一天刚好是情人节。你穿着”他看了我一眼,接着说“对了,就是你身上现在这件黑色的披肩,你甚至没来得及的戴上手套,只带了你最心爱的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冲出了房门。我在身后喊你,可是你没有听到。我看见你跳上了一辆红色的出租车,然后离我而去。”我开始回忆一九九九年的二月十四日那天,我到底做了什么。回忆竟然和他叙述的完全相同。我那天确实坐上了一辆红色的出租车。我对于几年前这么一个细小的细节能有如此深刻的记忆的原因在于,我那天坐车时遇上了一场车祸。我还清晰的记得当初的情景:我在座位上发现了一把雨伞,我猜想是上一个或者再上个乘客遗留下来的。在我正想开口问前面的出租车司机的时候,我听到前面传来“轰”的一声巨想。我把头探出车窗外,看见
前面的一辆出租车和迎面向它驶去的摩托车发生了激烈的碰撞。摩托车被撞的飞离了车道,出租车的前厢已经完全变形成弯曲的铁路轨道。坐在车里和躺在地上的人同样模糊血肉不堪。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相逢一场车祸。在那时以及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这个镜头都记忆深刻。从那时开始,我就害怕坐车或者类似的交通工具。
那么如果一九九九年二月十四日的细节属实,那么我就是眼前这个男人始终在寻找的叫绛的女人。这真是一个非常意外的结论。但奇怪的是我对这个结论没有丝毫的惊讶,甚至有些微微的欣喜。因为在他低沉的
连绵的叙述中,我喜欢上了他的声音。他的声音使我产生类似安全,温暖的感觉,象抚慰心灵的细语。
长时间的回忆使我疲惫不堪,我象是一只要冬眠的土拨鼠,长长的打了一个哈欠。“你累了吗?”男人问我,我甚至还不知道这个男人叫什么名字,他只说起过他叫周。“是啊,但是我不想睡,”我说。因为我害怕我睡着了之后,这个叫周的男人会突然的消失,就象他突然的到来一样。我害怕这只是我的一个幻觉,等我在长长的睡眠中醒来,我会发现这只是我的一个梦,一个睡眠中的幻象。“绛,乖,你要去睡觉,我不会离开你的。”周抱起我,向那把古老的会转动的旧藤椅走过去。他把我放在泛着古铜色记忆的旧藤椅里,
给我盖上宽阔的流苏披盖。我在他温暖的声音里沉沉入睡,在暮色苍茫后即将到来的夜色里沉沉入睡。
故事叙述到这里,已经结束了。我想你也厌倦了我喋喋不休的唠叨。但是就在我想把这一份手稿放进信封寄给你的时候,我发现自己遗漏了一个最重要的事实。我发现自己完全把这个事实至之脑后。这真是要命。我再一次发现我竟然如此的容易遗忘。
事实上,那个名绛或者不是叫绛的老女人并不是我,而是我的一个朋友,她也并不老,而是非常的年轻,正如我开头描写的那样。她把这个故事讲述给我听,要求我把它记录下来。在她喋喋不休的回忆里我充当
了一个忠实的记录员的角色。而故事本来面目完全不是她所描述的那样,故事里没有一个名叫绛的女人,也没有一个叫周的男人,上面所有的情节都源自她一个人的幻想。我猜测故事的背面有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但是她没有告诉我,我无法预测和想象。在我的记忆里,她最后对我说了一句话:林晓萌,你要记得把它寄给一个叫约翰的男人。
附:一份病历诊断书
姓名:林晓萌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8年1月31日 年龄:23岁
诊断:极度严重的幻想型臆想症。曾在病中写下《墙的背面》一文。现于平顶山疗养院疗养。
(完)
野草
记得看一个朋友的书评时说魔幻现实主义的写法常常会有一个“我”在一开始很真诚地讲一个事实,然后再慢慢地消解这个事实,再到后面就使人正反两面莫衷一是。看水色的这篇小说,我觉得你好像很深得其妙。记得有书评家评博尔赫斯的小说《博尔赫斯和我》时也说了它相似的特点,我没读过,不知是否真是如此?水色可读过?
风中歌
仔细读了全文,比较喜欢。我认为是一篇比较纯粹的意识流作品,而并非是魔幻现实主义。
水色说的“前面象一副油画,后面有点类似于速写,但到目前为止,还是不知道怎样把这个速写的色彩加重。
”
我看也未必,反倒感觉后部分比前部分更好些。
前面我感觉有些过于散了。
另外,文中有一些错别字和病句,读起来很别扭,想来是写的太急了些吧?
个别地方词语有一点点堆砌和罗嗦。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野草
我记错了,不是魔幻,而是超小说,我把原文找出来了,和我说得还不太一样,不好意思!
原文如下:
发信人: swordancer (剑枫), 信区: Books
标 题: 灌水读书之三·法国中尉的女人(谈超小说)
发信站: 龙门客栈 (Wed Nov 25 17:46:47 1998), 转信
最先知道超小说的概念是从马原孙甘露这些于八十年代后期崛起的先锋派作家那 里,然而印象最深的,却是上海作家陈村的一个中篇《象》。小说是以谈如何想到写
这篇关于“象”的小说开始的,关于写作过程的描述贯穿始终。令人惊讶的是,小说中作者(叙述者"我")居然在最后被女主角杀死,然后不得不由一头“象”继续小说的叙述。
看了这样的文本,虽然觉得有些荒诞,但还是十分惊喜的。好象小孩发现了一件 新奇的玩具,高兴之余也偶尔好奇这玩具从何而来。总不会是国内这群热衷引进的家伙自己想出来的吧。
一直到读了英国作家约翰·福尔斯写于六十年代的《法国中尉的女人》,心想着或许这里就是出处了。后来知道美国的约翰·巴斯,阿根廷的博尔赫斯也是超小说的爱好者。只是至今没能弄清到底谁是发明者。
所谓“超小说”(或者叫元小说),是指关注小说本身的虚构身份和创作过程的小说文本。你会看到作者在小说里大谈写作,故意消解着小说的虚幻性,居心叵测的提醒读者,“这不过是一个虚构的故事”。
作为无辜的读者,我们不禁要问,这群无聊的家伙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或许他们并不想让读者被故事感动,而是企图用一种故作真诚的写作态度打动人。看啊,这就是作者我生存的现实,难道你们不觉得,我比人物还要值得同情么?
或许他们想告诉你,故事本身即是世界存在的方式。写作几乎瞧,他们还知道谦虚)等同于创造世界。你来看看我是如何创世纪的,你来看看我是如何将另一个世界展现到你眼前的。
。。。
但是(是的,但是)他们这点小小的伎俩和心眼是否真能随其所愿呢,往往不得而知。
水色妖娆
安安,尚书的水色是来学习的。《墙的背面》是我另外一个喜欢的名字:P
与惑,关于整齐的分段,我想叙述一下我写这篇文章时的状态。我想写作的状态可以分为理性和非理性两种。我的大部分写作状态是处于非理性的状况下,需要灵感和激情。所以当时写下这篇文字时,根本没有这样细致的分段。段落是在后来分的,其实我更愿意按照我原始的状态。大段的连续的文字。但想如果看的人按照这样的阅读,会觉得头晕,所以还是把一些长的段落分开的细致了一些。
风中歌,谢谢你的细致。我倒是喜欢前面的多一点。完成是有一段时间了,但一直没做很大的修改。因为在非常短的一段时间内,没法积淀出对文章修改的感觉。或许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冷却,再回头来看当时
写的文字,会有比较系统的认识。你指的病句,我不知道具体是哪一些。在别处有一位朋友也给我指出过这一点。但有些是我故意为之,我在尝试用一种非常性的语言结构来表述。一些在思维里跳跃的片段,没有经过任何掩饰,直接用文字表达出来。贴上来是想听听尚书的朋友们的意见。
野草,没有看过《博尔赫斯和我》这篇小说。我对文学理论不是很精通,我想你指的“超小说”,用另外一个词语表达,是不是指“先锋小说”?当时在写这篇文字时,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类型。在叙述中,偶然使用了这种方式,然后在构思结尾时,用一份病历再作思维的背向。整一篇是非常自我的意识的流动,如风
中歌说的那样,该算是意识流的文字吧。这些来源于是当时的灵感。看了你贴的swordancer (剑枫)的帖子,恩,有一些系统的认识和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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