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开女儿红 尚舒
就是佳佳吧,第一人称。
从小,我就不知道牵父亲的手是什么滋味儿。到大,我还没有体会到挽着父亲散步时微笑的含义。
他一直都很严厉。甚至有点,苛刻。刚下火车,又看见他略显顽固的眼神。其实,我一直都想继续在上海念书,那是个有潜力的城市,也可以说,对于我,那是个自由的城市。除了老师职业病似的严格外,所有的眼神都应该是柔和的。就我们俩在家时,很静,我不敢说,也不敢作,怕一触即发的战争。其实,我像他,很掘,不肯认输。可是人没有总赢的时候,所以,动口是难免的。他说过,我是女孩子,不能打。怕经受不起。
妈妈在的时候,家里就会有短暂的所谓其乐融融的气氛。我也会像所有的孩子一样闹一下。他也常说我不像其他的女孩子那样会哄他开心。那样的行为对于一直拿女强人当奋斗目标的我是起阻碍作用的。还没开始工作的那段日子里,他总对我发脾气,至少我是这样看的。不过,对于那些,我就像每天都必须吃饭一样等待着。后来,我工作了,成了梦寐以求的女强人。他似乎也欣慰了,也累了,也不再骂我了,还逢人便说:她在家里也是女强人。我们这样的关系让妈妈很为难,我不常和他说话,现在也是,以后可能还是,因为我们谁也不会改变,谁也不会为谁改变,不会为什么而改变。
(佳佳还没说完,外面响起了钥匙带着锁转动的声音,她说是她爸回来了。悄悄地关掉电脑,悄悄地对我说:等你写完了,让我妈看看。还说:我怕我爸不同意我的婚事。我说:写完了,不让你爸看看吗……叔叔好!)
关于恋爱,就像是上等的女儿红。喝一口,再喝一口。就会有不同。
一见钟情,好像是新潮的代言词,有人说眼下就时兴这个。听不懂一见钟情,朋友说,就像陆小凤的绝学灵犀一指。取其意罢了。也像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我每天同一时间,同一个站台,乘同一号数的公共汽车。因为也是这个时间,这个站台,这辆车,我看见了一个人,一个拿着一坛女儿红的人,一个让我这样的人。很帅,非常帅,不俗气的帅,也许不该用帅,这个已经过时已久的字。
从此,相信一见钟情。
一直希望能与他交谈,女孩作怪的矜持让这个希望成为了风采福利彩票的头等奖。听说有五百万。彩票头等奖虽说不是人人都能中,但有人能中。我没中奖,但对他,我射中了。一个普通的夏日,我懒洋洋的作梦似的上了那辆已然成了“班车”的车,在后门的门口坐下,是习惯,这里可以对上车的人一览无疑。没看见他,一位老太太拉住了我的视线。连忙起身,让座。“谢谢。”双簧吗?怎么是个男声?“你站这边,下班时间人多,站我前边,别挤着你,谢谢你给我奶奶让座。”是他,那是他奶奶,而我只能傻傻的笑笑,任他拉过,站在他的胸前。他一直往后站,留着一个空间给我。
在这个铁皮的空间里,我开始摇摇晃晃。
“我知道你的名字。”他洋洋得意。我?诧异。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熟悉的月票夹,是我的,里面有我的身份证,前两天它们一起丢了。就丢在这辆车上,虽然我找过,可没找到。今天下班正是要去补办的。
“你捡的。”我肯定的问。“是。”他不明白我的肯定。“这很容易想到。”我也没想到自己这么沉着、冷静,没想到再见到他时,好像已经熟识。是因为每天都想着这样的邂逅吗?
我们在同一站下车,我帮他把奶奶扶下车。
我站着没走,在等他开口。“到我家坐坐吧。”如愿以偿。“是呀,佳佳,去我家坐一会儿,不瞒你说,我出门前跟我孙子说,今天上车谁给我让座,我就一定要让她到家里坐坐。”她叫我的名字并不奇怪,我奇怪他们祖孙俩这样的方式。……
(佳佳不说了,我的手停在离键盘两毫米的上方,我知道她要说的才刚刚开始,我在等她说下去,说完。)
我同意了,因此,故事继续了,演变了。
“奶奶。”自然而然的叫了。不到十分钟,饭菜就上了。称不上色香味俱全,却也地地道道。“尝尝奶奶做的好不好吃。”我像征性的顺了老人的意并点头,用含糊不清的语调回答:好吃。她作的真的好吃。“我想你爱吃鱼香肉丝。”羽又洋洋得意。我也顺了他俩的意叫他羽。而这次我只能满足他的得意。类似:你怎么知道的疑问句随口而出。“很简单,我奶奶叫你尝菜的时候你第一个尝的就是鱼香肉丝。”猜对了。“你是警察。”我问的肯定。“你真幽默。”“我觉得我说的不是幽默的感觉。”“我是警察。而且是重案组的。”前一句是我问题的答案,后一句是加分题的答案,但没有加分题。“唉,再问你一句,你怎么知道我是警察?”“跟你一样,观察呗。”我笑笑。“我介绍你进我们组,怎么样?”“好呀!”“啊?你真答应呀!”“哈哈。”三人同笑。以速站速决的姿态吃完饭,便以家中有事的理由告辞。羽送我出门。有空来。简单的三个字,让我晃晃悠悠了好一陈子。嘴角不自觉地上仰。“有电话吗?”“给你手机号吧,136********。”一项谨慎的我信任他。所谓的军民雨水情吧。
令天,我喝了陈酿的女儿红,是第一次,以前只是在电影里或古装书本里看到关于这种好酒,令天喝了才知道为什么编剧们都喜欢在酒坛里大做文章了。我想用它来做DOVE会更好吃。听羽说这是他奶奶的陪嫁。听着有点儿悬。从他的眼神里,我读出些玩世不恭。多心了。也许我该说我不枉此行,必竟不是随时喝的到女儿红。上等的女儿红。
就这样告辞了。
走出来,天上星光灿烂,嘴角勾勒出向上的弧度。开始相信一见钟情。
梦中,那个一直寻找的身影似乎不再徘徊枕边了。现实了许多。
见面的频率高了,一坛女儿红成了腹中物,感情也就上了头。
(佳佳已经抽噎的不能说,也不想说了。她警告我,不许再写这篇文章,我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要写下去。)
就这样,到了谈及婚嫁的地步,羽突然说他不想结婚了。在一个有警察巡逻的夜晚,送了佳佳一个美的不可方物的项链后走了。不知去向。从羽的奶奶那里我知道,羽得了不治之症,走,只不过是不想让佳佳伤心。等我带着佳佳找奶奶的时候,她也走了,听邻居们说是回老家了。可我们不知道在哪儿,佳佳也从没听过。事情到了这步,好像就只剩下伤心了,可是佳佳没有,她一直在找羽。我曾经问过她,你还打算嫁给他?我得到的是肯定的答案。我知道她会。因为那是我认识的佳佳。
我作为佳佳的死党,在和羽熟识的那段日子里,他常说,天塌下来有地顶着,地陷了可以升天。是个开朗的人,但在这件事情上,有些偏激了。也许,当人们遇到感情问题时都会不知所措。
佳佳常说,羽没有离开这个城市,一直在她身边。
在有星星的夜晚,佳佳“抓”住了每天都送她回家的羽。在佳佳的攻势下,羽明白了什么是佳佳最想要的,看着佳佳憔悴的面孔,羽含着泪给佳佳戴上了一直带在身边的定婚戒指。
(婚礼今天举行,我是伴娘,佳佳说要把新娘捧花扔到我手里,再告诉你们一条消息:羽在婚前体检时被证实身体健康,以前的是误症。我偷着发完这篇文章,嘴角已不觉的上仰。羽在叫我了,我今天是伴娘。想起了那句歌词:如果梦醒后还在一起,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去接捧花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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