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学,花和哪里来的黑暗 扫红
第一次是这样的:我和毛虫等了很久的车,都挤不上去,看看时间,还有半个小时就要上课了,就算上了车,去到学校也差不多快迟到一小时,索性拉了毛虫的手说:“走,吃早餐去。”毛虫不明白,我说:“这叫逃学,等你长大了,自然就会的了。”
今天,闹钟响的时候,我起不来,头疼,看看毛虫,睡的就象一条虫,懒懒得堆在那里,抱不起来的样子,他是个睡眠不够的孩子,我也是。小手松松的握着,放在耳边,嘴儿翘起,等我吻下去。我往学校打电话请假,说我病了,不能带他来上学。最近发觉我对他的爱渐渐有些变态,比如昨夜睡下去时,不是并头的,左翻右翻不自在,爬过来看看他,对了他狠狠的吻一口,才心安理得的躺在他脑袋旁边。其实他是我儿子,什么时候都是,我大可不必这么恨恨的爱他。
“虫,喜不喜欢妈妈?”
“喜欢。”
“等你到了十八岁呢?”
“都喜欢!”
“等你大到好大好大呢?”
“喜欢!时时都喜欢跟妈妈玩的。”
我还在睡时他就醒了,抱了玩具自己在地上玩,也不吵我,乖乖的。到我起身时他在看电视,我说虫,我们出去买花吧,他说我不去,你去买回来吧,要白色的菊花。我说去吧。我很歉疚,拉了他的手。
有半个月了,我每天早晨特意的经过美孚街市,那里有个小小的花档,摆些常见的花。我很想买花。想的要命。可是我是在外面,要游荡一整天,那样娇嫩的鲜花,怎么可能撑的住。我每天就饶个圈子从那里慢慢走过,看花的同时把美孚街市的一切都看进去,我想买菜,想割一斤猪肉,我想把手伸进那些青绿绿的蔬菜里,让洒在菜上的水把我的手弄湿,然后甩甩手。我每天从花档前绕两次,然后走开。我问过一次价钱,那种野菊花,要多少钱。卖花人说八块。
进了城它这么值钱了。我说它是野菊花。在我以前住过的一个地方,满坡都是,看不见根,看不见枝,只看见一坡一坡的花,细细碎碎的白花瓣,黄芯子,铺过来盖过去,哪里都是。
十二月里毛虫病了,把他从荃湾带回将军澳,观塘换车,他不肯走,说好累呀,好累呀,就背他。拎着东西,路窄人多,毛虫穿了大衣,厚厚实实的一大抱,我觉得好沉啊!好沉啊!夜里给饭他吃,一下子全吐出来,他和我的衣服上,床上,地上都是。忙抱了他去洗手间,把他放在地上,给他一块毛巾擦手,就脱了自己的脏衣服去换床单,换被套,擦地。虫儿站在那里一声不坑的把自己擦的干干净净,然后乖乖的看着我,他以为他擦的是干干净净的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等我夸他。把他洗干净放回床上,再去洗那些满是污物的床单衣物时,忽想起以前在篁村有一次,我只用一脚就把厚厚的大门蹬烂了,因为毛虫把门反锁了不会开,他在里面害怕。
我和毛虫相对坐在餐厅里吃早餐,小小的孩儿捧了小匙梗小碗,歪着脑袋往嘴里拔,多叫人疼啊!这一次不用急着看时间:快迟到了,快迟到了。我不催他,他就那么满足,享受着我对他的好,奶声奶气的说:“我想妈妈时时都好好,莫恼我。”我不出声的内疚,毛虫乖的后面,藏了我多少暴戾,只有天知道。
我一巴掌打下去,忽然就忆起以前一个人一巴掌打下来,我看她的眼神和他看我的眼神重叠。
我关在房间里不知如何去发抖。这是意料之外的。从十几岁起我就想要个孩子,去爱他,把我想要的东西给他。我发誓说假如我有一个孩子我绝对不会去伤害他。那时不知道自己的心性里也深深的埋藏着来自她的暴戾。巴掌下去时,比他更吃惊的是我。
那时我一跑出去,眼里就看不完的山野和花草,野菊花没有束缚,放肆的开。我看过电影,还看过聊斋,好的东西不要人说,我是多么羡慕。我的身边是荒野。
“妈妈,你要买白色的菊花啊。”我从没指给毛虫看过我想象中的花,是他自己在说:“白色的菊花。”
我们挑了两扎白菊花走出花档,毛虫把它抱在怀里,从外往内努力的敛着的笑,不愿把它溢出来。虫,开不开心?开心!妈妈呀,这花花是不是好中意我抱着它?花花都好开心是不是?
(趁他的眼里还没有恨,我要好好的爱他。)
西西
扫红:毛虫的世界只有你,你的世界不只有毛虫。这么一个毫不平等的公式之下,你能做的就是对毛虫付出的一分回报以十分。因为他的一分是他的全部,你的十分却未必是你的全部。我们在面对着孩子日新月异的成长过程中,心里的那一点绕指柔直恨不能细细地牵住他们长大的脚步,将这些无恨有爱的日子延长一点,再延长一点。
odm:虫儿印象
这次去香港,扫红CEO设宴款待,见到了虫儿。好乖,好清秀的男孩。在找吃饭地方的时候,小家伙困了,由扫红抱着,虫儿双手勾着她的脖子,头枕在她的肩上很快就睡着了。我们吃饭的时候,虫儿睡在三张椅子上,睡得很香。
回去的时候,虫儿依然睡挂在扫红身上,他们要坐很久的BUS才能到家。
荷音:做小孩子是很苦的。
有时候做噩梦,就会梦到自己又长回了小孩,那么小,总要听话、看书、做作业、上课、打针、跑步。未来生存的压力总是压在够不着的天空上,老师从课桌里搜出一抽屉的槐花和闲书,让我自己亲手去扔,还不能哭。
妈妈说:把眼泪憋回去!十二岁时写的小说、十四岁时收到的男同学的贺年卡,堆在地上,火柴塞在手里要我自己去点着它们。
烧吧!人们烧掉的总是对自己最重要的东西!
看《那咤》,最惊心的就是剔骨还父、削肉还母。
逆行者
一直没有仔细看这篇文章,今天闲下来仔细看了,就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文章里的“我”发誓说假如她有一个孩子她绝对不会去伤害他,然而却又忍不住打他,打完了自己又心痛的要命?
“我”说是继承了另一个“她”的暴戾。
为什么我们从上一代承受了不幸,虽然发誓要改变,却还是摆脱不了这种影响?
也许,是因为我们发了誓,所以我们总是深深地记着,上一代的不幸或上一代加予我们的不幸,天长日久,我们也多少受到影响。我们始终去深深地记着这种伤害,这本来也是有干天和的一种戾气。慢慢地一点点转化成我们不想要的暴戾。
为什么我们要将曾经的痛苦紧紧收藏,让它在心中发芽生根,就象一个肿瘤,当它是良性的时候我们以为割除它会更痛,却不知当它慢慢转化成恶性肿瘤时,那就是可能要我们命的癌症。
即然这种伤害已成过去,为什么不能抛掉这种包袱,让自己的心轻松起来,去记住儿子对你的好,记着他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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