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五则【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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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巴甫洛夫的狗


  苏联动物学家巴甫洛夫,用狗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在狗面前放了两扇门,一扇上面画着正圆,一扇画着椭圆,如果狗选择走进画着正圆的门,将会得到一顿美味的食物,而如果它选择椭圆,则会遭到电击。大多数人都知道,根据条件反射原理,狗必然能学会每次都选择正圆。

  但巴甫洛夫意犹为尽。他不断地降低椭圆的轴差,让椭圆越来越接近正圆,直到某个程度,狗终于再也无法忍受惨痛的失败,它发了疯。
 
  巴甫洛夫的隔代弟子辈还做过一个更为残忍的实验,具体细节忘记了。如果仍以椭圆与狗为组成部分的话,大约情形应该是:他们把两个门做了交换,结果,在屡试屡败之后,狗竟执着地绝食而死。

  狗无疑是有知识的,它能辨认出特征明显的椭圆和正圆。然而,它的知识显然不是科学,所以它分辨两者的能力当然也就比不上开普勒。

  不过,要想不疯狂或者饿死,除了设法让知识结晶为科学,狗也还有其它的出路。它可以学习辟谷养气,直至鸡犬升天的法门,或者设法顿悟听天由命的狗生哲学。虽然,它最终还是得吃饭,也仍要继续忍受电击的痛苦。

  从狗,很容易便联想到人,当然,不是那种文学意义上的联想。

  人肯定不是狗,而且很多方面也肯定比狗强。(至于是不是比狗好就见仁见智了。)但人终归也是动物,人狗之间,也就不免有许多共性,象条件反射,其实就是最简单的演绎推理——所有的正圆后面都有美味,这个是正圆,所以后面有美味。可见,只会运用朴素逻辑的原始人,并不见得比狗聪明。

  原始人之所以没有饿死,是因为他们没有狗那么执着。他们又幸运地学会了用工具来测量正圆和椭圆,所以也没有疯。当然,叔夷伯齐和尼采梵高之流应该算做例外。

  然而把戏经常在变,例外也层出不穷,随着视野的扩大和时间的流逝,中国的圣贤迅速懂得了“天道无常轨”的至理,洋鬼子,或曰洋大人们也慢慢发现:象“所有的正圆后面都有美味”这类的全称判断,是不可能证实为真的。

  怎么办?

  洋人毕竟傻,有时也真执着得象狗,(如保卫进化论的“斗犬”赫胥黎之类)。在明知没有终极真理之后,他们还顽强地追求最接近百分之百的确定性,他们认为:所有的例外,都一定可以用“早上的正圆后是美味,晚上的正圆后是电击”,或者“正圆加红色是美味,正圆加绿色是电击”之类的方法来做进一步的解释。他们也相信:每一次新的解释,都标志着人类知识的增长和上帝把戏的破产,都使得人比狗又聪明了些。他们只希望,可以迫使上帝在设计希奇古怪的新鲜把戏时,速度变得越来越慢。

  中国的圣贤则不屑于此,因为他们清醒地意识到:把条件反射机制无限精确化和复杂化既不可能,也毫无意义。根据“无为而无不为”的定理,它等价于把条件反射无限模糊化和简单化,直到返璞归真,万物一体,没有了条件反射,电击的痛苦当然也就和食物的美味一样不复存在。于是,他们努力用各种方式来帮助无知的下愚,压抑,直至消灭本能,从食到色,从生存到繁殖。禅宗教导要“饿了吃,困了睡”,变成“见山还是山”的狗;道家教导要“离情辟欲,与天同化”,变成“自己就是山”的木头和石块。

  无奈下愚们并不愿这么过。他们怕死,他们不想疯,他们不是木头和石块,他们的肚子在饿。于是他们一边安慰自己:即使要忍受电击,也还要享受美味,一边四处寻找可靠的方法,来尽可能多得到美味而少遭到电击。于是,他们终于成了洋人的“奴才”。

  好在大道是不死的,如今的中国,又逐渐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继续古圣先贤壮志未酬的工作,佼佼者如张中行(作《顺生论》)和南怀瑾等,更是不遗余力地发扬光大着祖宗的智慧,带领着大批拥趸,步向灿烂光明的未来。虽然最后的效果如何,也还得几十年后再看。

 

(二)灰雁“三人行”


  不少人曾经考证说,很多动物中都存在着同性恋的配偶模式。但就我所知,除了人类之外,也许只有灰雁才真正把同性恋的生活哲学发挥到了极致。

  在很大程度上,灰雁的性快感是靠性交前后的胜利仪式促进,甚至完成的。灰雁的胜利仪式和性交之间松散而单向的关系,同人类坠入爱情和肉体的性反应之间的关系非常相似。最纯洁的爱借着最大的温柔导致身体接近,但身体的接近在结合中并不十分重要。反过来说,能产生最强烈性冲动的情境和伴侣,常常不是能产生最强烈爱情的情境和伴侣。

  和人一样,灰雁也可以区分两种行为,并使之完全独立。而且,假如一只年轻的雄雁向另一只雄雁提出做伴要求并被接受,它们总会发现,彼此做伴要比和雌雁做伴好的多。因为雄雁之间的攻击冲动更强,进行胜利仪式的倾向和通过胜利仪式得到的快感也就更高。通过这种比普通情形远为激烈也远为狂热的庆典,它们充分而且直白地表露,甚至可以说是在炫耀着它们的满足感和自信心,并造成了它们高人一等的胜利者心态和自然而然的贵族气质。因此,它们之所以总能在所处的“社会”里得到相当高的阶级地位,绝不仅仅是因为两个雄性合作所产生的争斗优势。

  胜利仪式原本不过是为了促进繁殖,但偶然的变异竟使它代替了繁殖,这就难免造成两者之间的冲突。每到春天,当繁殖本能使得两只雄雁竟相要把对方压骑在下的时候,由于双方都得不到满足,最后便总会一起疲倦地愤怒起来。毕竟,它们没有人类聪明,不会借助工具,也不懂得“鸡奸”。

  不过,对方是个冷淡而不适合交配的“雌性”的事实,一点也不妨碍伟大“爱情”——或曰“胜利仪式情结”的强度。而且,很多时候,雄雁的交配冲动可以通过一种异常的方式得到发泄。

  由于气质和地位的优越大大增加了它们对异性的吸引力,通常都会有年轻雌雁默默爱上它们中间的一个。平时她总是远远地有礼貌地跟踪着,一旦它们尝试交配失败,她就立刻巧妙地挤进雄雁之间,向她的偶像奉献自己。而那只雄雁在交配后则会迅速回到他“爱人”身边,一起举行胜利仪式以告诉对方:“所有的时刻我真正想到的只有你。”

  上述这种异常关系,有时甚至可以发展到雌雁不再跟着雄雁到处走,雄雁则会在特别想交配的时候去找她,结束后又马上离开的地步。

  但雌雁从不会因雄雁没有骑士精神而愤怒,因为她的牺牲终将得到报答。当无爱交配成为习惯,两雄一雌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之后,雌雁就渐渐可以加入到它们的胜利仪式之中。先是害羞地,继而信心渐增,直到完全被接受。虽然绕了一个大圈,但雌雁总算从不被看重的附属品,变成了胜利仪式社团中同等地位的一员。而且,最后,另一只雄雁也会开始与她交配,形成一个真正的三角婚姻关系,
并养育出一大群子女。这种三角关系在生物上极为成功,因为它们在阶级次序中总是占据了最高地位。这是雌雁在别的婚姻关系中所无法得到的。

  变成了“爱情”的本能,终于又回到本能,并发扬光大了本能,这只怕是大多数人始料未及的一件事。而这些事实究竟是说明了爱情的伟大,还是说明了本能的不可抗拒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人类至今只怕也还无法接受灰雁的方式,不管是周围的人,还是同性恋者自己。

 

(四)泰国女性和“我”


  泰国女性的温顺,虽不能说世界闻名,至少也是亚洲知名的了。前些天的电视里,就再一次出现了那个“一夫多妻神话”的典型——一个泰国老人和他的七个妻子,群居在一座楼里,和睦相处,其乐融融。 说它是神话,其实只是针对那些被妇女解放运动所“苦”的男人们而言。对于因妇解而乐的女人,那不啻是一个噩梦!但我知道,那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噩梦,而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不少泰国女性也都愿意接受,甚至可能还非常向往那些妻子们的生活方式。
  作为一个客居者,我曾在泰国逗留了七年之久。我也曾倾倒于泰国女性的温顺,最终却只能为她们温顺的理由、代价和结果感到悲哀。那些温顺而美丽的女人,跟着一个男人(如果那也可以叫做男人的话)东奔西跑地谋着生活,有的还带着孩子。她们做工养家,那个“雄性动物”却把自己所有的收入都用于吃喝玩乐,时常喝醉了打她们,时常抢她们的钱,或者变卖家里可怜的财产。而她们温顺着,因为她们相信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路可走。她们付出了全部的肉体和灵魂,得到的是穷困的早衰和死亡。对她们而言,生活或者淡漠无味,或者冷酷无情,她们只能是行尸走肉,甚至为人鱼肉。她们的结局通常有三个:死亡,独居,或者撞到一个好些的男人。
  使泰国女性听天由命的是泰国的传统文化。这文化体现在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里,也体现在语言中。因为人类语言不仅仅是一种表达、沟通和传递信息的工具,也承担着许多重要的文化功能,甚至言辞本身,就是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
  “我”是自指的代词。人在说“我”时,强调的是这一个主体,它独立存在,并有主观能动性。但人称呼自己还有两种不用“我”的方法,一种是直道姓名,甚至昵称,一种是用类称自称,这种例子中国古代非常多,如“欧阳子方夜读书”,如“贫僧”“臣”以及“奴才”。现代则比较少见。
  心理学家们认为,直呼自己名字意味着主客体的分离。原因有两种,一种是主动分离,主体依然存在着,躲在后面观察着,需要时仍可回归自身。另一种则是被动分离,主体已经消失了,不见了,有些甚至也回不来了。以类称自称则意味着主体特殊性的隐藏。这也许代表了超乎常人的理性,也许代表了压力下的屈服,也许代表了不可告人的隐衷乃至阴谋。另外,如果用尊称自称,则是自高自大的表现,昵称表示投降,卑称表示自居下流。极端理性如“无我”的高僧,极端自大如狂妄的希特勒,在现实中毕竟少。大多数情况下,主客体的分离和特殊性的消失,都是示弱投降并任由对方支配的明确信号。色情小说的作者就经常有意无意地让书中的女人以“人家”或“你的XX”自指,从而轻易挑起男性读者的攻击性并引发性欲。
  然而,经常不用“我”是相当危险的。虽然圣贤说“无我”才能逍遥自在,但普通人根本达不到那种高妙的化境。他们的主体非常虚弱,一旦离开客体,有时就再也回不来了。能动性丧失之后,他们就只能被动地接受环境,感觉着肉体的痛苦,却找不到自己的意志。如果连特殊性也丧失了,那就只剩下一个活着的动物,一架会呼吸、会吃喝拉撒到处走动的机器。
  在泰语中,男人称自己为pong2,女人称自己为chan2。主体的差异被明显地强调着。而那个chan2字,也只有文化较高,地位较好的女性才常用,没受过什么教育的,大都直道自己的小名,或者用一个nu2来代替。这个nu2,既可以翻译成女儿,也可以翻译成老鼠。
  在这些不断的言辞暗示中长大的泰国女性,还有多少可能不变得温顺可欺呢?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能为她们做些什么,而且说实话,回国之后,在女性独立自主的环境中,我已渐渐淡漠了那些悲哀。然而,当我在互联网上再次遇到以名字自称的女孩子时,我又有些惊骇了。因为我担心她们会渐渐失去自我,走进泰国女性想逃而逃不出去的红颜薄命的歧途。

(四)集体主义的鱼

  很多无脊椎动物的社会,如墨鱼,乌贼,以及无数种昆虫,都是“集体主义”的社会,生物学家称之为“无名群众组织”,并认为那是动物社会里最原始,也最常见的一种组织形态。在哺乳类动物中,也不乏这种社会的例子,象斑马,野牛等等都是。即使是人类,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会出现类似的临时团体。

  必须指出,生物学家所说的“群众”并不是指相似个体的偶然聚集,而是指由一个或多个个体诱发某种行为模式,通过个体间相互吸引聚集起一定数量的同类,为了相同的目标共同行动的群聚组织。以人类为例,前者是街头熙熙攘攘的人群,后者则是逃亡,争斗,或游行的队伍。

  起初,生物学家们对动物为何选择“集体主义”的社会组织形态颇感费解。因为这种大群体长期共同行动的害处是显而易见的。它们不容易找到足够的食物,不容易在危机来临时逃避或躲藏,而且还有疾病更迅速传播以及其它许多问题。假如没有某些好处来补偿这些害处,那么,处于进化选择压力下的动物们,不可能出现这样复杂的行为。

  后来,这个谜终于被奥地利生物学家康罗·洛伦兹解开了。答案原来是在掠食者的一个很小却非常普遍的弱点上。这个弱点是:当掠食者发现还有许多其它猎物在视界范围内时,它就不可能专心追击原来那个猎物。突然间给金鱼太多的水虱,它们反而捉得少;雀鹰面对一大群燕八哥,反而会渐渐失去捕捉的胃口;在非洲水牛群旁边,狮子总是会犹豫不决,不知该选择哪个牺牲者;梭鱼也只能跟在剑猪鱼群后面,耐心地等待某只可怜的小鱼从群体中离开。

  这倒让人想起旧式的雷达飞弹,当两个目标紧靠在一起,对称地处在弹道两侧时,飞弹常常会从它们中间奔驰而过。动物界的许多掠食者就和旧式飞弹一样,缺乏自动调整能力,不能漠视一个目标以便把注意力集中在另一个身上。

  所以,对软弱的小动物来说,“集体主义”是一种特殊的保护策略。许多小动物在得到警报时,也总会要迅速聚集在一起,以便更有效地防止“屠杀”。在集体中,个别个体被掠食的机会减少了,因此而获得的安全感又使得它们可以表现出一些异常的勇敢行为,纷纷扬扬地在凶狠的敌人面前穿梭。

  海洋里的鱼群是最典型的“集体主义”社会。它们不存在组织,也没有领袖,没有被领导者。而且,在某种刺激引发的行动中,参与的个体越多,对其它个体的吸引力也就越大,坚决离群的行为也就越难,越少。在外部观察者的眼里,紧密结合的大鱼群呈现出一种犹豫不决的景象——不断有单枪匹马的鱼用类似变形虫伪足的方式把自己的小潮流向另一个方向推进,伪足愈长就愈细,紧密程度也随之增强,直到这些伪足再回到群体中间为止。

  然而,因此所做的一项实验,揭示了“集体主义”的一个可怕的弊端。实验者把一条普通鲦鱼的前脑(控制它决定群聚与否的中枢)切除,该鱼在看,吃以及游行方面都和正常的鱼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它的意志相当坚定,不在乎离群后是否有同伴跟随它。不管是看到了食物还是因为其它任何理由,它都会毅然决然地向某个方向游过去。于是,最后,整个鱼群都会跟着它走。由于它的缺陷,无脑者成了发令者。如此看来,人类社会中出现几个希特勒并不是不可理解的事。

  鱼们可能遇到的另一个危机是:一旦掠食者象新式飞弹一样,学会了辨认和跟踪单个个体,那么,“集体主义”社会形态的唯一好处也就荡然无存。当进化的脚步走到这里,“集体主义”的社会组织形态会不会彻底消失呢?这个问题至少到现在还没有答案。

(五)生存与写作的意义


  人一出生,便具备了两个身份。他既是独立的个体,也是人类的一分子。喜剧也好,悲剧也罢,这是无法否认的人的命运。当然,在某种极端情况下,人可以无限弱化甚至失去上述两个身份之一,成了行尸走肉般的奴隶或白痴,或者成了鲁滨逊。但在一般的意义上,我们可以不把前者当人;假如后者没能重新被人类认识,我们也可以当他不存在。

  物理学说,时间是不可逆的,宇宙终将走向寂灭,这种趋势,他们的行话叫熵增,也即所有的东西都将趋于混同一致。就象一粒盐掉进水里,不会一直是一小滴饱和盐水和剩下的纯净水,在足够时间后,所有的水都将是盐水,而且其浓度大致都是一样的。在这样的总体趋势下,黑洞,星系,地球,生物,以及人类的出现,就都是反熵过程。不过,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物理学家们也还没搞明白。各种各样的假设是有的,但未经验证的东西,不想做物理学家的人,也不是特别需要知道。

  必须说明的是:即使上述物理学判断有99。99%成立可能,也仍然不是绝对的真理。只不过在现存人类所有的历史中,还没有确实的例证“证伪”这个判断而已。加上这个判断有许多实际的用途,所以可以把她当成阶段性真理。

话说的远了,还是说回人吧。

  作为反熵产物的人,可以有三种生存选择:一是继续反下去,作一个人类中心主义者;一是不反而增,作一个返璞归真的和尚或道士;还有一类则是停止反熵,但也不主动增熵,努力维持现状,作一个环保中心主义者。(环保中心主义者和环保主义者不同,前者以环保为一切行为的目的,后者则以尽可能不危及人类自身生存为环保目的。)

  我觉得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其存在的意义就是反熵。所以在上述三类人中,我认为只有第一类人是可取的,因为他们坚持了自己的天然的,很可能是悲剧性的使命,而且说不定可以找到物理学家还没发现的那0。01%的可能性,这是他们的终极希望所在。虽然许多人并不是十分明白这一点,是他们的生物本能(也即反熵本能)把他们弄成了这一类。

  在我看来,后二类人是放弃了希望,也是违背人的生物本能的。他们把人类的末日,放在了地球毁灭,甚至地球毁灭之前的某一刹那。但我可以看后两类人不顺眼,却不能说他们错。因为我所怀抱的希望太过渺茫,不可证明,也只是信仰而已。所以,作为人类一分子,选择反熵还是增熵,归根结底是个信仰问题。

  基于我对人类整体存在意义的上述信仰,又基于我对自己能力及其限度的认知,我在界定自己生存意义的时候,选择了写作。其目的,主要就是为了能为人类的文化遗产作出一点传播上的贡献。说得详细些,就是把我所知道的,我认为有助于其它人类个体更加愉快或更少痛苦——从而也将很可能有助于人类反熵大业——的知识经验或思想感受传播给尽可能多的人。

  我并不因此以为自己就是一个无私的人。事实上,从某个角度上讲,我相当自私。因为我其实是在试图把自己的精神基因广为散播,我的写作,更时常潜藏着无法抹去的名利企图。因为通过名利,不仅我精神基因的散播会更有效,我肉体基因的散播也会更有效,说不定还能捞到一些物质遗产,并为我的基因后代创造一个更好的生存发展环境。一个极端自私的人,也不过就是我这个样子吧。生存,然后毁灭,除了肉体基因遗产,精神基因遗产和财富遗产之外,本就什么也剩不下。

  但我以为我的选择是对的,也是符合人性的。正如亚当·斯密告诉我们的——每个人的自私,恰恰是社会进步的充分必要基础。

  是的,从本质上讲,每个人都是自私的。这是由人的自我意识决定了的。人的生存,首先是为了让自己满意。而在具体的利他和利己行为中,所不同的,只是让自己满意的方式或手段而已。这些方式和手段之中,有些直接些,有些间接些;有些涉及的人数多些,有些涉及的人数少些;有些眼光长远些,有些眼光短视些;有些期望回报多些,风险也同时大些,有些期望回报少些,风险也同时小些。

  不过,许多人并不能清晰地意识到目的和手段的区别,甚至常常把手段当成了目的。许多人也并不会时常意识到人类这个整体,有些人甚至一辈子都意识不到。大多数人都更在乎自己这个个体,最多及于他所能见到,所能知道的其他人类个体。所以,对个体生存意义是什么这一问题,就有了各种各样不同的答案。

  但所有这些答案,都正如我对自己生存意义所做的分析那样,可以归入两大阵营——反熵,或者不反熵。TO BE OR NOT TO BE。求名,或者求利;家庭至上,或者国家至上;致力创造艺术钻研科学,或者致力生养子女赚钱聚财;都只是方式和手段上的差异,这种差异源于每个具体个体的知识和经验差异,包括对自己的了解,对人类的了解,以及对世界的了解。

  而那些认为自己的生存了无意义,因而自杀吸毒杀人放火纵欲狂癫的人,也不过是精神或肉体基因对反熵或增熵新形式新方法探索尝试的结果。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探索,就必然会犯错误。不犯错误的机器,永远不可能有进一步自行发展的余地。

  必须补充的是:在实际生活中,时常有与自己信仰相反的行为选择,其中有些明智,如为了更好地创造文化遗产或财富遗产而不从事或不怎么认真从事基因遗产的传播工作,如为了家庭而放弃仕途或工作升迁,如为了最终减少人类遗产而炮制经文暂时增加了文化遗产;有些则不够明智,如为了万世永祚而“焚书坑儒”,如为了更好的配种机会而放弃所有遇得到的不那么好但也不错的机会,如为了宣扬佛道的好处而虚拟出一个到处都是俗世快乐的太虚幻境。但这就主要是知识不足的问题了。

  具体到写作这一类行为选择上,也是一样。在选择写作的人当中,有终于为人类精神遗产添砖加瓦的天才,也有添砖加瓦而不得其门的狂人;有以传播感受为主的文学作者,也有以传播知识为主的科普作者;有但求出名的弄潮儿,也有但求得利的快枪手。在各种各样的文字产品中,自然也就有深沉且富于价值的纯文学,和轻飘却不无价值的通俗文学,有增加别人快乐的搞笑文学,和降低别人痛苦的生活指南。所有这些,要么是在反熵信仰(很多时候表现为生物本能)的指引下,试图以自己认为最恰当,也最可能做到的方式,直接间接地散播自己的肉体基因遗产或精神基因遗产,并为基因后代创造一个自己认为更满意,更有效的生存发展环境。要么是在不反熵信仰的指引下,试图以自己认为最恰当,也最可能做到的方式,直接间接地消灭自己以及其它尽可能多人的肉体基因遗产或精神基因遗产。非此即彼,没有其它。

  除了写作之外,一个人把自己的语言思想化为文字,至少还可以有以下两种目的:为了增进少数个体相互理解的纯粹个体交流,和为了保留遗迹以备自己甚至后人追忆的纯粹生活记录。在网络时代之前,它们的代表产物分别是信件,日记,和书籍。网络时代到来之后,过去那些明确的界限渐渐模糊了。但大体上还是能够看得出,哪些是交流,哪些是记录,哪些是真正的写作。在我自己的文章里,[独读毒]系列中许多都是交流,那些和别人争论问题的东西当然也是。《五二琐记》《今晚我有加菲猫》则主要是记录,称得上写作的,就只有一些杂文,两三篇散文和几篇小说。

  通常,一个读者只有在对作者本人感兴趣的时候才会试图阅读他的信件和日记。所以过去只有属于伟人的这类文本才有比较普遍的市场需求。但当代人窥阴癖的泛滥使得这类文字渐渐有了相当庞大的读者群,其精神价值的匮乏也就必将导致对文本奇特性的追求,从而引发无限夸张但求惊人的胡编乱造虚假写作。这个趋向在近年的从《绝对隐私》、《死亡日记》到罪犯张君多情艳史和女大学生标售本人日记这一发展历程中就能明确地看到。而可以预见的是,当猎奇发展到匪夷所思的程度之后,这类文字终将回归其本来面目。

  事实上,在同样的心理驱动下,网络上也渐渐形成了一个不好的习惯,时常把上述信件体和日记体文字也称作网络写作。我不认同这种观念。因为很多交流类文字,只不过是闲谈或者斗嘴的文字版本。大多数记录类文字也只不过是没有多大价值,连满足猎奇欲望都不行的生活琐事。这类文字,通常只有本人与其亲友才会感动,旁人根本没有办法融入其中,除非该读者对作者本人有其它方面的企图。也就是说,书写和阅读这两类文字的网友,通常都是在追求其它一些东西,大而言之,就是认同和被认同的归属感,甚至友谊和爱情。而我认为,真正的写作,是不需要特殊个体的认知或企图的,就象福柯故意变换姓名发表文章那样。

  把交流类文字当成杂文或随笔,把记录类文字当成散文或小说,不过是“榕树下”之类文学网站鼓吹所谓“平民文学”的滥觞。但沿袭之下,居然也得到了许多自以为有才华的文学青年的认可。我以为这些人的脑筋其实都是糨糊。我曾严词批判这种不正之风,因为这种东西潜藏着淹没更高标准的真正的写作的危险。(参见本人《中国文人各阶层无能综合症考察报告》)

  在将交流类写字和记录类写字排除在写作之外以后,我们关于写作的定义就更纯粹了些,也更清楚了些。在回答生存的意义是什么,写作的意义是什么这两个问题,或者观察判断某些作者写作的真实意图的时候,也就很容易做到更清晰,更精确。例如高行健,他显然不是在写生活记录,却声称自己不需要别人认可,言下之意,其实是知道读者难以捉摸,并用这类虚言鼓舞自己的勇气。此外,那些拼命倒弄纯文学并看不起通俗文学和为钱写作的人,也不过是认为他选择的那条可能影响更多人作用更长时间精神基因复制更有效回报巨大但风险也巨大的道路更好,因而认为选择影响人较少作用时间较短精神基因复制较无效回报较小但风险也较小的人是笨蛋,是傻瓜。

  但为什么写作,一个写作者如何界定自己写作的意义,完全是他自己的事,谈不上好坏,更没有对错。错的,只是因为知识不够而选择了不能实现自己生存和写作意义,或者不能充分达到目的的方式和手段而已。因为象为赚钱或者讨老婆而追求纯文学,和为传播思想感受而拼命吵架写日记之类的行为,无异是缘木求鱼。

  至于作品的好坏,则纯粹是个与作者能力、读者接受度,以及售价有关的市场问题,与意义和动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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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屋文化月刊※ 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