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 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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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又见清明、惊变、枫城、羚羊在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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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见清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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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小节关于杨孝材的那段写得太实了。本文的主题其实是妈妈的苦心和妹妹的孝心。插了那么一小段杨孝材,如果没有能够充分表现杨对妹妹性格形成的潜在影响,就多少显得有点多余。
  浅见,随便说说!呵呵。整体还是相当不错的!
  假如不想另写一篇专门说杨的,那么删之外还有一个办法,多写几段,但不要集中在一起,而是散在全文中间。并试图表现出杨对妹妹性格形成的影响。呵呵。我想象中杨,妈妈和妹妹三者之间的互动应该也很有意思啊!!!

(瓜)


  和和,原稿里面写杨孝材的比这还长。
  偶也知道只要交待一下妹妹的二胡是跟村头的杨孝材学的就行了,偶也知道写了杨孝材小说就散了,可是手痒啊,不写过不得想(长沙方言,意思是不写不舒服。)忍不住啊。
  芝兰在道,不得不锄啊。
  忍痛删了很多,最后留了那一点,下不去手了,唉,罢了罢了。
  多谢瓜兄指教。
  偶选前者。
  所以把写杨的删节另存了一个文本,以后有时间再扩充。

  尚书说的情节相似,偶也想过,卖血是很多人都做过的,但凡穷极了,被逼得没有办法,最终不是打人家的主意就是打自己的主意,这是极普通的事情,没有特殊性,至于最后不记得亲密的人的样子,也是比较普遍的一件事情,相似感是肯定有的,肥羊MM也跟偶说过一个相似的例子,说是一个MM深爱着一个GG,分离之后很久的某一天,忽然发现自己不记得那人的样子,于是大哭一场。因此说也不是特殊的,有些东东不是写在纸上就特殊了,和和,不过偶其实蛮喜欢写这些普通普遍的东东的。
  至于姿态的问题,这篇小说出来后很多人都说这种姿态太冷,这可能跟当时的心情有关罢,不说也罢。
  前面瓜兄跟偶说起把杨孝材这个人物杂夹在其中,其实开始的时候也曾想过,后来放弃了。不是不想,是不能。因为偶在乡下的时间其实不多,除了每年随妈妈去乡下看一次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平时实在去得少,对乡下了解不多,肚子里的货也就少了,一旦将杨孝材加进去,肯定少不了许多细节,但是如果这些细节(譬如农家的生活,一些农活的具体操作,有联系,就肯定免不了要写。)连我自己都陌生,又怎么能要求读者来接受呢??所以,宁愿写一些自己熟悉的,或者是勉强能应付的,以免贻笑大方。即使如此,把妹妹这个人物写出来还是很费周折,可惜偶自己没有妹妹,要虚构这样一个人物真是想破脑壳啊,唉,阅历不丰富,写起小说来还真有些困难。
  至于杨孝材,偶看还是老老实实地单线操作,不要夹杂那么多人,写出来也许会有看头一些,真希望领导能给几个月的假,好叫偶去乡下务务农,接触一下那样的生活,写那些人物也会贴切一些,有血肉一些,也就不存在有些有意思的东西因为自己不知道所以避开不写了。不过这种机会,我总会找到的。

  PS:这只是一篇小说,千万不要以为那个“我”就是我,切记。

(索文)


  妹妹的形象在前大半部分塑造得都相当不错。后小半部分就有刻意的痕迹,感觉得出来作者在主动驱使。
  十四段可以整段删除,十五段煽情过于明显了。

(酸酸儿)

  
  偶喜欢最后一句话。真的。妹妹喝过酒以后的话真多,最后几段的情节好像在那里见过,“记不起她的样子。”是该哭一场。
  总觉得摆出一个姿态来,别扭。

(尚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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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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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越写越象池丽的东东了。不要太过现实,那表现的不过是表层的东西。记录只是文字的最简单的功能。

(闪电)

  在我看来,蚊子的文字里老是有一种简单却不乏情新的东西,每次看了他的段子都想砸他,可是就是下不了手。

(粲然)

  看完了故事头一个反应是:索文是个老实孩子。这么些人物,这么些线,如果不是用这种分段的处理的话,很影响阅读效果。而且在段子里没有刻意的设置悬念,这就在结尾时有了一点记录片的意趣。仿佛在黑屏,然后打字机出来各人的归属,交代完毕。

  文字极干净,且有趣。就是结尾处理地不好,我指故事方面,那个老太太吓人,那个小医生肇事,处理地有些戏剧化,好象作者想匆忙地结束整个故事样的。但是我现在想不到什么情节,只是本能地觉得在结尾的时候叙述的节奏和走势明显偏离了前文形成的淡定。

(西西)

  按照所文的意思(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我想他是在搞(最近喜欢用这个颓废词)实验吧,这么个破东西让我花了那么长时间!

  我喜欢看文字不甚明朗的,象所文这样既罗嗦又缺乏冲击力的文字自然难以入伟大的丑石之法眼(因为我站在你的肩膀上了),所以,我更喜欢“惊变”以下的内容(虽然又有偷工减料之嫌),而对于它以上的内容则大为不满(主要是指手法上的运用,而不对文本所展示的思想性——如果有的话,哈

(丑石)

  蚊子目前尚不具备操纵人物命运的能力,因此看起来冲击力不足。
  小说里每个人的性格虽然该鲜明,但不能免免俱到,写得太多,就会让人失去想象的空间。主要人物清晰是对的,可以详细点写,其他的,可以一笔带过。
  总之,这小子写的东西有进步,文字上的工夫日趋成熟了。

(三儿他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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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语,苍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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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苍白。

(酸酸儿)


  句好像缺乏跳跃感啊,这样节奏就不容易掌握了

  像

那一阵东风有如夏日雨后的橙色街灯
我跳跃地走进你的内心

在一株树下我独自哭泣
让美人蕉的光晕在我身上洒下永久的绿

  “在”“让”等


  内容好像也没啥结构,听说没结构也没大不了,我就不说了。

(黑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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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羚羊在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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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第一章要好些。但是我觉得没有必要拖那么长,而且在节奏上有些问题,太过平坦,这就象一首曲子,如果从头到尾没有变调,会好听吗?你的东东写得有够快的。 我觉得你在手法上应该加强一下。这一段是回忆,但由于你的讲述太过平,让人很不容易进入你的环境,到了最后感觉才浓了些。我建议你接触一下自然主义,那里面的有些手法和思路也许对你的这种以故事来表达的方式有点帮助。

(闪电)

  一、老头唱歌我也经历过,那次天都给唱黑了,后来还下雨。
  二、站着那个什么虽然是气话,总还算率性,我觉得这个说话的家伙还是有闪光点。
  三、这种平坦的风格希望继续发扬下去,无须为改变而改变。这就写的有点象作文了,写童年也不必真用童年的水平去写吧?

(渔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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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白话之伟哥风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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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所文状态比较差的一篇。但却是很有责任心的东西。为此先给你一株鲜花。这样的东西不好玩,如果不在手法上多花点工夫在结尾来个奇峰突起,很难打动人。其实不是大白话的问题,我觉得是太长了。如果在某些地方适当精简也许会好?

(丑石)

  我不同意石头的观点。在蚊子的文字中就是有这么些散漫的东西。这使他的文字有这么些漫不经心的特色。看起来很单纯,我喜欢。

(粲然)

  粲然说的对,石头也有道理。大凡平淡的文字到了极至,必然有狂气贯穿其中,乍一看去很平淡,里边却藏着些庞然大物。

(渔父)

  这一篇比上一篇要简洁,但太过写实,在气氛的营造上没有上一篇好。

(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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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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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下部的手法有了一些不同,下部当时的想法是要缓一些来写。主要是因为写上部的时候,摩丝与燕窝都说述叙过急,于是希望能在下部把节奏放慢下来。
  当时写这篇东东纯粹是一种好玩的心态,里面的人物都是用的网易社区那几个人的ID,象宝宝,渔父(也就是林filsy),还有不知所云,丑石等等,下部一开始的这个女人(老婆子)其实就是上部里所提到的秋水道姑,也是网易广州社区古典版的版斧(一个很漂漂的MM。)
  其实上部中有很多地方是有一些调侃的意思在里头,象写毕琐云和宝宝的那段,里面提到“花钟”与“藏药”,都是不知所云在旧社区发过的文章,(写得很有意思的,建议流浪及大家去广州旧社区一观)发到这边来,这里面隐藏的这些东西,你不知道,所以未必体会得到嘿嘿
  当时和黑羽的分工是他来写枫城的现在,我来写历史,因为彼时我正好在看明史,所以想将这座虚拟的城从明朝写起,时间定在土木之变后,故事的真正开始是从夺门之变开始,也就是公元一四五七年(景泰八年),英宗复辟,廖庄被起复。池安自然而然地跟着水涨船高。
  池安是一个虚拟的人物,写池安实际上是为了写池羽,(池羽这个ID也是网易广州社区一个朋友的,也就是现在尚书屋的烟然,写《守望这个无聊的夏天》的那个mm,建议你看一下她的这篇小说,很有意思。)
   所以说,当时我的计划很宏伟(现在说起来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味道),这个故事的主线是这样,池安与毕琐云婚后生下一子名为池信义,池信义中了进士回枫城做了枫城第一任知县,池信义为官不清,贪婪无度,毕琐云愤然与之断绝母子关系,走出池府(当时池安已死),在枫城街头竖起一口汤锅卖牛肉汤,谁知生意极好,烟火传继百年不绝,结果在文革中却被池家后人少年池羽带着一帮红卫兵给砸了。
  嘿嘿,当时是希望写这么一个长篇,一开始雄心勃勃,很有兴头,上部也就是在一个通宵里面完成的。后来又正儿八经地跑到图书馆借了清史回来看,结果看完了,兴趣也就淡了,也就停笔不写了。
  下部这一点点,也是秋水硬逼着我写的,只因有一回我跟丑丑说要写秋水外传,她就抓住这个话柄,日日追索,和和,勉强下笔,真的没有前面那股子兴致了。
  至于秋水这一段,一开始是想把它定在成化年间,从成化四年甘肃固原的千户满俊造反写起,这其间隔了天顺八年(也就是英宗复辟后的八年)与成化四年,池信义刚好十一岁,故事里说到的项忠及那个太监(故事里尚没有说名字)都是确有其人,是时满俊造反,宪宗任命当时的陕西按察使项忠为“总督军务”,带兵平乱。那其中的那个太监,我本想写的是当时一个有名的太监汪直,至于他有没有参与平乱,那就不得而知了。
  具体的创作思路就这么多了,这篇东东暂且放在这里,今后有兴趣再写罢。:)流浪,谢谢你这么关心此文,索文这厢有礼了。

  果然,节奏一缓下来就变成四不象了。
  被人指摘也是有道理的,哪日真的提起兴趣写池毕氏下部,看来得先把这1,2抹掉,重新开篇。换一个姿态,我就不是索文了,终于明白瞎子的苦衷,我又何尝不是?
  巴巴地邯郸学步,却忘了本来该怎么走,看来摸索也当慎重啊。

  另外,上部虽然大家说好,却有几处暗伤,许是朋友们看到了不忍说,要我自省吧。
  现捡一处最明显的地方说出来,聊作自嘲:
  前文说到枫城自天顺六年才有了第一任知县,即池信义,而池信义乃是池安与毕琐云之子,池安是因廖庄被起复才调至漕运的。
  那么看一看明代时间列表,正统十四年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景帝称帝,年号景泰,景泰六年南京大理寺少卿廖庄因上疏请求景帝要时时朝见太上皇英宗并视英宗之子(即废太子朱见深)如己出被贬,至景泰八年(夺门之变即发生在该年正月)才被起复。那么池安最早也是于景泰八年即天顺元年(英宗复辟后立年号为天顺)被调至漕运的,此后经过三年,才与毕琐云成亲,即使成亲后即刻产子,到天顺六年,池信义也才三岁,和和,昔有甘罗十二为相,今有池信义三岁为知县。真乃枫城的一段佳话啊。
  如此重大错误,竟然将各位蒙蔽多时,索文实在心中有愧啊,嘿嘿,不好意思,给大家作揖了。见谅见谅。:)

(索文)


  情节梗概有什么不好,好歹听个有风味的故事。又是缓又是技巧又是布局,最后却只成了二流武侠的几页片断,离结局还不知多少里路,索文啊,故事侃得好好儿的,偏去学了先生说书!

(流浪)

  背住历史写会有现成的框架,再加些花钟啊藏药啊,跟小孩子过家家的小瓶小罐似的,看的人有趣,写的人想必更有趣。
  那些神仙精灵的部份写得很有趣,给这故事凭添了几分看点,更适宜长夜终开眼了:)
  从趣味开始,徒步行走,走过极点,也许越行越远。就开头而言,索文这条路应该是可资寻幽访胜的,有机会看到后续部份的话,会开心的。
  起码,你也得把这两部份给抹匀均吧?:)
  阅读中略有些不顺的地方,摘进来,也是个“到此游过”的意思:
  “秋风劲吹,滁州官道上尘土飞扬,这年天冷得特别早,还没进冬,家家就都燃起了火盆子。
  马路边上,一家茅草黄竹搭建的小酒肆立在寒风中不胜战粟,酒肆前立着两三个拴马桩,一面破旧的酒旗在狂烈的风中上下翻飞。
  酒肆由两个外地来的老年夫妇开的,老头儿姓廖,膝下无儿无女,逃荒过来,倾家荡产只得二两八分银子,没舍得花,一路乞讨到滁州,就着这地界儿开了这家店。 ”

  索文也许被大量的情节激奋着,于行文间细微的感觉稍有忽视,以至于如上列段子读来不尽踏实。
  第一句,交待时间地点,对气候略有描述(火盆子),中间的秩序还可以调整,“还没进冬”这种话有些可有可无了,因为秋风正吹着么。
  第二段,先是连用了两个“立”字作动词,而后连用了两个“一X什么在怎么样”的句型,读来不免感觉行文仓促。
  第三段,“酒肆由两个外地来的老年夫妇开的”这种句子读来令人想起叙述者心思全不在的样子,是看见窗前有MM路过么?:P

  说完这些后,发现参赛选手总不愿抽到第一个出场是有些道理的。一篇文章的起始部份也很容易被指摘哦。

(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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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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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索文的几首诗,他也曾经偷偷摸摸地贴在诗版过的。通常我都会对一个写惯小说的人开始写诗感到十分好奇,不过索文贴在尚书屋他自己的版子上时已经不称之为诗了,他叫它们“片语“了。也许他自己也觉得它们不象诗吧。我觉得更象散文一些了。可是作为散文来说这些东西未免显得有些矫情,要是写成港台流行歌词似乎更加合适,这样说索文会不会打我呀!
  比如”重逢 “里的这一段:

我还在
记忆不见了
在同样的街头
只能遇见别样的你

无望在话筒的彼端
沮丧在这头
香烟燃尽在焦黄的手指
睁开眼
期待在每一扇门的背后

  多么象流行的粤语歌曲,由张学友唱出来分手总是在雨天这种味道。
  相比之下,躺在三十楼晒太阳就好得多,尝试以叙事性的诗性。记得索文也是个被大话西游毒害至深的人,可是这首诗里却有一个极明显的“错误”:

苍蝇在比武
呼呼地响

  那苍蝇几时会呼呼的啦,若说是风声吧,感觉怪怪的,再有,三十楼那么高的天空上究竟有没有苍蝇呢?其实索文最想表达的应该只是最后一段:

跳下去
我也会变成一只飞鸟
堕入死亡之前
总能享受
那一刻
飞的豪迈

  假如一开始即围绕这个来写可能会好得多了。

  看罢两个片语,又看了“羚羊在街角“,看了第一章感觉良好,又看第二章,然后急切地转入第三章,结果第三章令我大失所望,索文象跌进了无休无止的回忆里去,琐琐碎碎说了又说。如果照着第一二章的写法写下去的话,文章完全可以在第三章令人愉快地结束。索文后来说要修改的,至于修改成什么样子,我要拭目以待了。

(摩丝)


  仅就我粗略地看来,他的小说风格差异还是比较大的,不好一概而论。或许我们年轻的写作者都是这样,在不断的探险中慢慢成长。
  作者似乎习惯使用短句(不知是不是受海明威的影响),比如《又见清明》。这样,句式简单没有阅读障碍,有时又使得内容过于单薄。当然,短句同样也可以有弹性,但做到这一步很难。现在看下来,他的句式还略显陈旧,有些一览无余的感觉。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作者似乎过分喜欢用逗号,很吝啬句号。我不由不打一个问号,这是作者故意而为,还是他不太会使用标点符号?

(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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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屋文化月刊※ 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