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屋文化月刊    
 

 

 

个体战争

当我终于提笔开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感到一阵莫名的兴奋与不安,那是一场发自内心的战栗,我知道,是我坚不可摧的葵阳道灵魂在作祟。

在北方漫天飞舞的风沙里,至今我仍然可以异常精确地在人群中找到我的同类,在他们行色匆匆的外表下,同样隐藏着一个葵阳道或者相似于葵阳道的灵魂。我远远地望着他们,我们的灵魂就在刺眼的阳光下,蔽人耳目地在阴暗隐秘的墙角上演着一出出对话,相互交流,相互纠缠,而我眼前又出现了那几株肮脏、萎靡的向日葵来,和我十三年前逃离葵阳道时一模一样。

葵阳道全城两万多口人的生计全靠城南的那座化工厂。每一家几乎都有男人或者女人在那里做活,每到秋冬季气压较低的时候,城里就弥漫着北风吹来的呛人的硫磺烟味,这使得全城几乎每一个三十五岁以上的人都患上了支气管炎。走在葵阳道的街上,一路所见都是些面呈菜色的人们和此起彼伏的咳嗽声。

而对于城里精力过剩的少年来说,除了坐等着老子们早日退休好去顶替他在工厂的缺外,唯一的工作就是彼此拉帮结伙,并且不停争斗。
有时候我觉得葵阳道的少年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喜欢和最善于战斗的一群,就像很久以前的匈奴族,任何事情都无法阻止他们的挑衅和磨擦,其实那在他们眼中只是一件很有趣让人乐不可支的事情。而我至今依然认为那是我生命中一段有趣的历史,这也是我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的原因之一。而大凡有趣事物有趣的一面总是以大多数人的痛苦为代价而得来的,不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历史。

在葵阳道形形色色的人物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丁马,我相信直到今天葵阳道和我一般大的听到这个名字还会有人心有余悸。而丁马确确实实可以算是葵阳道的一个传奇。
事实上丁马是个吓不死人的小个子,我记得他比我大三岁,可是到他17岁时比我还矮半个头。但是葵阳道向来的规矩就是胜者为王,丁马当年能够那样的呼风唤雨,也正证明了他并不是像表面上看上去一样熊包。

我加入丁马的帮派时,他已经是个瘸子,而且脸颊上有一条很深很长的刀疤,从左眼皮开始一直到上嘴唇结束,这使得他的左眼永远耷拉着而嘴巴却总也合不拢。我觉得他可能有点像笑面人,即使是在痛苦的时候,也带着种古怪又丑陋的笑容。这残酷的印记似乎总在诉说着丁马屈辱又辉煌的一段历史,更使得葵阳道大部分的少年对他死心塌地,衷心不二。

参加这个或者那个帮派也许是葵阳道的少年得以生存的唯一出路,如果谁谁谁没有"大哥"的保护,就会成为各派攻击的猎物。常常有愤怒的母亲向校长告状,说自己的儿子在供销社废弃的旧仓库附近又受了伏击,被扒去一双新球鞋不算,还被打得鼻青脸肿,但是校长老师对此也拿不出个解决的方法,事实上他们也不敢,曾经有一个男老师喝止了一伙少年对另一个少年的群殴,但是三天以后他在过河时被绷直在桥面上的细线绊得头破血流,并且脚踏车也莫名其妙地翻到了河里。从那以后,葵阳道各个帮派的少年除了互相拆台外,再没有人敢动他们一个指头。

而我能够加入丁马这个最强大最嚣张的帮派实属我的幸运。我不知道坐在我后面的李东就是丁马的表弟。那个时候我每天做两份作业,一份是自己的,一份是李东的。我和他关系不错,他常拍着我的肩膀说,好好干,哥们,将来你准有出息,你是我唯一一个看得上眼脑筋好又不骚逼的一个。而我也发现只要膀大腰圆的李东站在身边,就没人敢上前来找茬。那帮杂种,我咬着牙低声骂着,李东搭着我说,怎么着?以前没少被他们欺负吧,干脆这样得了,我把你介绍给我表哥丁马,到时候他们都得管你叫大爷。那天李东顺手从煎饼铺子里拿了两块摊得又圆又大的煎饼,铺子里的老王直冲着我们干瞪眼,看着我们在煎饼上涂满辣椒酱,一边走一边啃。也是在那天我认识了丁马,并且指天指地瞎嘀咕了一句什么忠肝义胆就加入了他们。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就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书呆子了。

果然,只要有丁马在,我们就可以放肆地在街头巷尾呼啸而过,撞倒别人家晾衣服的架子或是掀翻自家晒雪里蕻的竹蔑。葵阳道的男男女女敢怒而不敢言,只有几个嘴巴漏风的老太颤巍巍地指着我们的背影怨声连连,作孽,作孽啊。

我突然发现自己正在不可救药地拖延着故事的进度,如果这还能算是一个故事的话。在以前的小说中,我总是在刚刚开了个头就开始紧赶慢赶地一气跑到终点,这大概和我火暴急性的脾气有关,但是这一次,我却任由自己陷在故事的开头而久久不去展开,我说过,这全是因为我的葵阳道灵魂,它正从我面前的几页稿纸里伸出手来穿过我的胸膛,抓住我那颗坚硬如铁的心脏,一下子把它捏碎,揉细,渗出血来。

丁马绝对不是一个英雄,充其量不过是个头目,事实上,他是个有领袖之风的头目,他订立了无数的规矩让我们去执行遵守,其实,从这些不成文的规矩中就可以看出他还不算是个坏到极点的人。比如说,他规定每星期轮一个人给四叔家的娃娃弄冰糖,因为四叔家穷,但他娃娃却偏偏喜欢这口,至于怎么个弄法,就悉听尊便了。另外,所有的人还必须对两个人保持绝对的敬意。一是张齐,因为他是我们所有人中最聪明最有文化(实实在在的初二水平)的一个;一是丁红,因为她的身份尊贵。张齐就是我,而丁红,无疑就是丁马的姐姐。

丁红当时也已经在化工厂上班,整天骑着脚踏车风风火火地穿梭在葵阳道的大街小巷中。她脾气也很大,像葵阳道大多数的女人一样,,她有着一副又粗又哑的大嗓门,说起话来突突突地像吵架,不过和她们不同的是,丁红长得倒确实不错,笑起来更是有模有样,而且她从来不穿灰卡其布的衣服,夏天是一件碎花的连衣裙和塑料凉鞋,冬天则将一件绣着银丝线的大红色套头绒线衫裹在她高大丰满的身上。葵阳道每个少年路过她面前总会脸红心跳又情不自禁地偷看她的胸部两眼。每当这时,她总是杏眼一瞪,吼道,去去去,小伢子,看你个头!要看回家看你们老娘去。少年们就哄笑着散开了。

加入丁马他们之后,我和丁红也渐渐熟络起来。她总对我说,别和小马他们混在一起了,他们是没个好下场的了,你不同,读书好,长相好,将来一定会离开这该死的葵阳道。我注意到她说这话时紧紧皱着的鼻子,也许和我现在一样,她心里是痛恨这个城市的吧。

丁红的出现其实并没有实在的意义,因为她在这个故事中是个无关紧要的人物,其实谁都无关紧要。但是这是我对我少年时代一次完全的回顾,而丁红的大红套头绒线衫和她紧盯着我的黑漆漆的双眼是我那时仅有的美好回忆。我以为已差不多忘了她,其实她只是浓缩成了一幅墨黑的剪影画,只等找一个机会在泛黄的毛边纸上硬生生凸显出来。她鲜明的轮廓在侧逆光的衬托下依然流动着动人心魄的神采,显出我在她面前的无限渺小和幼稚。出于自私,我必须忠实地记录下一切,同时也因为我的葵阳道灵魂。

丁红总是在黄昏时分叉着两条长腿立在葵阳道的青石板路中间,大声叫着丁马的名字,每当这时,丁马总是显得很尴尬,红着脸说,臭娘们,叫什么春哪。而丁红则会劈头盖脸地回敬一大套,说你丁马本事大了,翅膀硬了,家也不要了,饭也不吃了,还叫你老姐臭娘们。而这边的丁马则带领着我们冲着他家的方向大叫着骚娘们骚娘们。那边又说好啊好啊,你们骂吧,不要脸的小崽子们,张齐你怎么也和他们一搓儿,我还当你是个好孩子……渐渐地,丁家姐弟的这种黄昏对骂也就成了葵阳道一个永远的笑话和经典的风景。

务必要交代的是两年后丁红的出嫁,那时她二十一岁,穿着件半新不旧的红西服哭哭啼啼地嫁到大阴山那边的小城。丁马和他的弟兄们在挂满红布的拖拉机旁边吹吹打打,留下一路的柴油味和吵闹声。从远处的山头望去,只看见一队小小的人在狭窄的公路上挪动,异常无助和冷清。丁红就这样以她自己的方式无比热闹又落寞地离开了葵阳道。

丁马曾经因群殴两次被管教。他半靠在卡车的货槽里(那个时候葵阳道还没有一辆警车),仰头接受着阳光,那是冬天的太阳,惨白又温暖,路两边的向日葵杀杀地向上窜着;车子开过城北那条终年漂浮着烂菜叶和死老鼠的臭水河时似乎遮蔽了它上空的空气,河上泛起的白沫扑扑地爆炸,居然散发出一股直入心肺的香气,丁马就这样睡着了,他脸上的伤口热烈地跳动着,但是不再渗出血来,在阳光下,它们一点点凝结,一点点凝固。
这是我想象中的丁马,我相信丁马曾经是个英俊少年的传说,在他挨一刀之前,他和丁红肯定是他们父母的两个骄傲。

葵阳道的男人们永远生活在酒精中,每天黄昏,他们带着一身的硫磺味道跨进家门,抓起桌上廉价猛烈的白酒灌下肚皮,然后就开始涨红着脸语无伦次地辱骂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老头子在我面前就永远是这副德性,自从两年前他一巴掌把我妈打到灶台角上,把头撞了个血口子缝了十几针之后,我就再也没叫他过爸。在学校里我拼命读书也就是为了有一天能远离葵阳道,远离这个家,远离老头子。十几年来,他高兴起来就拿他油腻腻充满酒精气味的手掌使劲按着我的头叫我好儿子,不高兴起来就扒了我的裤子拿他那根工厂里发的,有着巨大铁扣的皮带往死里抽我。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而在离开之前,我会反击。

我已经有半个月没去学校,那天早上,我塞了个大馍在嘴里,拎着书包又跑到供销社的旧仓库里,那里是我们的根据地。我推开门,丁马他们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一地的烟灰,怎么?哥们。我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推推他说。丁马不耐烦地努努嘴,没事儿干呗。我就势也躺了下来,是啊,没劲,真他妈没劲,哪怕是找条猫尾巴来斩斩也好啊。没想到丁马一下子跳了起来,好主意,今天我们就让葵阳道所有的猫都变秃尾巴狼!

那一天确实是葵阳道所有野猫的末日,它们似乎嗅出了不祥的气息,在充满腐臭和尿骚味的街道上上窜下跳。
当丁马攥着猫头,李东捏着猫尾巴,而把刀放在我手上时,我激动地颤抖起来。这是异常残忍和血腥的经历,我双手捏住刀把,一道白光闪过,李东手上耷拉下一条血糊糊的猫尾巴,猫痛苦地尖叫起来,在丁马手中不停挣扎,而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残酷的笑声。我想我当时的脸一定是煞白,但是眼睛里却布满了血丝,现在看来,那简直是一个恶魔的形象。我愣在那里,猫终于挣脱了丁马的手窜了出去,它在我的手背上狠狠地抓了一把就跃上墙头,谁都知道猫没了尾巴就没了平衡感,它晃了两晃,跌到墙的那边,传过来一声闷响。猫尾巴被李东丢在地上,像一条长了毛的短蛇,好象仍然在不停地蠕动,卷进了整条街上的污垢和臭气。我趴到地上呕吐起来,很久以后才感到手背上火烧一样的疼痛。

晚上我回到家时,就知道不对劲了,老头子居然没喝酒,端坐在桌边等我回家。
你是不是半个月没去学校了?老头子眼睛抬都没抬。
是。
老头子慢慢站了起来,一边朝前走,一边解腰间那根皮带,皮带的边已经起了毛了,铁扣也不再光亮。

我叫你不学好,我叫你混!他一手拎着他肥大的工作裤,另一只手攥着皮带举了起来。
写到这里,我的心里已经没有了当时的豪情,事实上,剩下的只有害怕,很多从前的恐惧被剥皮去肉,独留一个最让人心悸的核保留到今天,终于一发而不可收拾。

我不知道我从哪里突然来的勇气,一下子夺过老头子的皮带狠狠地丢在地上,并且使劲地踏上几脚。
我让你打!我让你打!你还真以为我打不过你吗?
老头子站在旁边,愣愣地看着我,好象不认得我这个儿子一样。地上的皮带软软地蜷缩成一团,像极了那条猫尾巴,我把它拾起来,勾在手指上向老头子示威地晃了晃。

老头子好象一下子老了十岁,嘴唇颤抖着,眼睛里的光突然暗淡下去,他重重地叹了口气,从我手上拿起皮带,拎着裤子向里屋去。他在我面前好象一下子缩小了,而我胸中有什么东西正在汹涌地膨胀着,我挥舞着拳头对他的背影吼道,迟早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的,你等着好了,我还会回来把小玲玲带走!
我仿佛看到老头子回头对我恶毒地望了一眼,但我什么都不顾了,这是我的胜利。当天晚上我收拾好细软,偷偷溜出家门,搬到丁马家的阁楼上。

小玲玲是我妹妹,我讨厌老头子,也厌倦我妈,她自从撞了那次之后就变得更加罗嗦,并且腰背也一天天弯了下去。小玲玲是我生活中唯一的安慰,回到家里,只要有她在,我就会快乐无比,即使在老头子骂娘的时候,我也能忍气吞声地继续解我的方程。小玲玲不属于这里,她应该在充满鲜花和香气的环境中长大,受教育,而不是整天对着醉醺醺的父亲和他无休止的叫骂。我要带她走。

这个伟大的计划让我激动不已,一整个晚上,我都在梦想着自己如何牵着小玲玲的手在老头子面前大踏步地走出家门,她穿着我给她买的粉红裙子,而我把她换下的那条油腻腻的青灰色裤子丢在老头子面前。妈在灶间哭着哀求我们不要走,我过去解开她的围裙,妈,如果你愿意,和我们一起走!我最后看见的是我妈那双瞪得大大的眼睛在黑暗中反光,然后我就醒了,我想她终究还是不会离开老头子的。

到现在我只想快快结束这个杂乱的故事,这也完全是因为我的葵阳道灵魂。但愿我有生之年不必再陷入到这样的回忆中去。

丁马的传奇是被老五打破的,对付一个瘸子本就是件容易的事。在供销社我们的根据地,老五的弟兄对丁马的弟兄饱以老拳,我抱着头蹲在地上,从人群的缝隙中看到丁马,他脸上的那道伤口似乎在迸裂,越裂越大,他的脸扭曲着,依然带着一贯的古怪又丑陋的笑容。
而不久以后丁马的死就更不传奇了,他是在被热水烫了之后伤口没有及时处理而溃烂发炎死的,葵阳道从此平静了许多,丁马不传奇的死亡也结束了葵阳道少年们的一段传奇。

小玲玲终于被带到了一个充满鲜花和香气的地方,但是带她走的那个人并不是我,而是姑姑,扔在老头子面前的也不是小玲玲的青灰色裤子,而是一大叠花花绿绿的钞票。

几年后的一个冬天,我也离开了葵阳道,那本是个惨淡的季节,只是应了这城市压也压不住的俗气和艳丽,竟带着几分强词夺理,摧枯拉朽的霸道和热闹来。我背着一小包衣服头也不回地永远走出了家门,阳光照到对面的白墙又反射回路口的垃圾桶上,那里躺着一只已经开始腐烂的死猫,圆睁着眼,带着一种古怪的表情,好象龇牙咧嘴地在冲我笑,我走过那里时,仔细看了它一眼--一只秃尾巴猫--我手背上浮起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

走出很远以后,我回头看了看我的葵阳道,几株肮脏萎靡的向日葵耷拉着脑袋立在深灰色的背景中,周围的一切都模糊了。我突然明白谁都无法真正逃离这里,无论是丁红还是我,因为葵阳道化做了灵魂永远地钻进了我们的身体。永远永远都无法逃离。
而如今我在北方,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比如说现在,又回想起那灰蒙蒙的天空下的向日葵;令人作呕的河水和腐猫;遥远潮湿的南方。

 

   
  2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