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 力 半 岛 认 购 须 知 欢迎阁下光临富力半岛,在购买本公司物业前,请阁下详细阅读本认购须知之全部内容。如阁下有不明之 处,请向本公司职员查询。 一、购前须知: 1、凡在本公司认购的房屋由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发给所有权证,确认房屋的产权属购买者所有。业主 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理之权力均受国家法律保护、有自由买卖、出租、抵押、继承和转让的权 利。 2、本楼宇的使用年限按广州市政府规定执行。 3、认购请带本人身份证,境外人士还应具备经中国政府认可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认购手续: 1、认购者请备齐个人身份证、定金。 2、在签署认购书时,购房者每认购一单位须缴人民币壹万元作为定金。 3、按所选择的付款方式,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交房款及办理签约手续。 三、买方购房综合税费: 1、房屋契税:售价的1.5%(签定<<房地产预售契约>>时先付一半,即成交价的0.75%)商铺、车位契税: 售价的3%(签定《房地产预售契约》时先付一半,即成交价的1.5%) 2、交易管理费:售价的0.2% 3、权证综合费:按政府部门计收的费用缴纳(包括产权登记费、产权查丈费、土地使用登记费、权证 印花税、工本费。) 注:以上税费由本公司统一代收向有关部门缴纳并办理有关手续。如政府有关部门对以上税费标准予以 变动,则按最新规定标准执行。 四、办理按揭须知: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持有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境外人士暂不办理按揭)年龄于 18岁-60岁之间具有稳定收入,其贷款年限由银行审定,并向银行提供有效的审批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建行按揭需提供:申请人收入证明(港、澳、台人士提供个人纳税证明单据) 工行按揭需提供:不少于贷款额10%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4,单位购买需要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营业热照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税单复印件等有关文件。 注:采用银行按揭供款购房的客户必须按银行有关规定交纳办理按揭时所需用的费用。 五、注意事项: 1、认购者在落定后,办理签约前,如需更改或调换,需交手续费人民币3000元/套,如契约已到房 管部门办理鉴证手续,则购买者自行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交纳办理手续费。 2、交楼前的有关事项:本公司将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通知收楼,在此期间如购房者的通信地址、 电话有变,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本公司售楼部。